1. 保持原意与段落结构不变,只优化表达;

问题——改革加快,基层执法“最后一公里”能力亟待提升;行政执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涵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多个领域,工作场景多集中街面、工地、厂区、港口和乡镇一线。随着“大综合一体化”改革逐步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标准不一等问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程序意识和协同能力成为改革成效能否持续的关键。然而,部分地区仍存在队伍来源复杂、身份不统一、职责交叉、评价机制单一等问题,导致协同效率不高,基层负担反弹。 原因——治理任务日益复杂,执法方式更加综合,对队伍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一上,基层治理从“单一部门管理”转向“跨部门综合监管”,要求执法人员不仅熟悉法律法规,还需掌握程序规范、数字化取证、应急处置和群众工作方法。另一方面,改革强调通过“一张清单、一支队伍、一个平台、一套制度”提升执法效能,但如果人员身份、考核和保障机制仍沿用旧模式,容易出现“职责整合而人心未合、标准未齐”的情况。浙江开展覆盖3万余人的专题培训,正是为了适应改革深化阶段“强队伍、立规矩、提能力”的实际需求。 影响——队伍整合与能力提升双管齐下,有助于减少扰企扰民,提高治理精准度。浙江的改革实践显示,通过精简整合和参照管理重新认定,87.8%的执法队伍已纳入行政和参公序列,身份一体化为“局队合一”扫清了体制障碍。身份清晰、职责明确后,配合统一的执法事项清单和运行平台,能够推动“多头检查”向“综合查一次”转变,减少重复执法和自由裁量差异,让群众更直观感受到执法的公平公正。同时,培训聚焦规范程序、文明执法、风险防控和数字化应用,有助于降低执法争议和行政复议败诉风险,将改革成果转化为稳定的制度保障。 对策——以分类管理为抓手,打通执法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业内普遍认为,行政执法岗位具有现场性强、约束性强、风险性高等特点,不能简单套用综合管理类岗位的评价标准。深圳、上海等地探索将薪级晋升、群众满意度、职业操守、案件质量等纳入评价体系,形成“不提拔也能凭实绩成长”的激励机制。浙江计划出台分类管理指导意见,核心是将执法数量、质量和规范性纳入考核,推动薪酬、晋升与能力贡献紧密挂钩,让一线执法人员留得住、干得好、有发展。此外,通过统一培训、标准、装备和数字支撑,推动执法从“经验型”向“规范型、专业型、智能型”转变。 前景——以队伍现代化支撑基层治理现代化,打造可复制的制度样本。行政执法队伍是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共秩序、守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力量。作为国家试点,浙江在制度设计、平台协同和队伍建设上持续发力,预计将更推动执法资源下沉、力量整合和规则统一,使改革从“解决多头执法”向“提升治理能力”深化。不容忽视的是,部分地区在推进身份一体化过程中探索出可行路径:先摸清队伍底数,再分类分流安置,配套补编和再培训,确保改革平稳过渡、执法力量不减。这些经验对各地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具有借鉴意义。下一步,随着分类管理制度落地、数字化平台贯通和监督体系完善,综合执法改革有望在更大范围实现“减扰增效”,为全国提供可推广的实践参考。

浙江的行政执法改革是一次深层次的制度创新,回答了如何让基层执法队伍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服务、从身份困局转向制度激励的问题。实践证明,只要思路清晰、措施得当、保障到位,就能将改革红利转化为队伍活力和治理效能。这个模式的推广,不仅将激活浙江基层治理的活力,也为全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这样的制度创新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