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承包地被“代流转”、租金被“代保管”,程序与权利边界引发争议。 据当事村民介绍,1998年当地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两户村民分别与村集体签订了承包合同,依法取得涉及的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014年,村委会将村内约15亩土地对外出租用于建设工厂,其中包含两户村民承包地2.11亩。村民称,流转过程中未与其协商,也未签订书面流转协议;对租金分配、租期、用途变更等关键事项,村委会亦未作明确说明。出租合同约定租期50年、租金按每亩8万元计算,但相关款项长期留存村委会账户,未按约向权利人发放。此后,村民通过法律途径查询信息并提出质疑,村委会才补发了部分年份租金,但对土地用途变更、长期占用等核心问题仍未给出明确处理方案。 原因——基层治理中“三个不到位”叠加:权责边界意识不足、程序执行不严、监督约束偏弱。 从基层实践看,一些地方在推动产业项目、增加集体收入时,容易以“集体统筹”“先发展”为由,将承包地当作可集中调配的资源,忽视承包经营权的独立性和财产权属性。程序上,土地流转应坚持自愿、有偿、合同规范等原则;涉及承包地用途改变的,还需履行更严格的审批与监管。若在未充分征求承包户意见、未签订合法有效合同、未按约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推进“代流转”,权利冲突便难以避免。另外,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若落实不够,租金收支、合同文本、审批材料不能及时公开,也会加重群众疑虑,矛盾随之累积。 影响——既损害农民财产权益,也对土地管理秩序与基层公信力形成压力。 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农民稳定增收。承包地被长期占用、租金被截留或迟发,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也会影响承包权人对续期安排、权益确认与补偿预期的稳定。更需关注的是,若农用地未经合法审批改变用途用于建设,可能触碰耕地保护红线与用途管制要求,引发生态、规划、执法等风险。此类纠纷一旦扩大,容易引发对村级组织履职合规性的质疑,削弱基层公信力并抬高治理成本。 对策——以事实核查为基础,以程序纠偏为关键,以权利救济为落点。 目前,当事村民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收集线索,并委托律师团队介入,拟从三上推进:一是核验土地流转合同的主体资格、授权依据、民主决策程序和签约过程,查清是否存在未经承包户同意擅自处置承包地的情况;二是核查农用地转为建设用途的审批链条,重点核对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占补平衡等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与实际用地一致;三是对租金及相关收益进行清算,依法主张到期租金、逾期利息,并就违规占用、用途改变可能产生的补偿责任提出诉求,必要时申请确认相关行为违法,并请求返还土地或恢复原状。 从治理层面看,相关地方应推动村务和财务公开常态化,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与合法性审查;对涉地合同实行台账管理和备案审查,明确承包地流转必须取得承包户书面同意、签订规范合同并按约支付对价;对违法占地、违规转用保持严格监管,形成“发现—纠正—追责—整改”的闭环。 前景——以法治方式定分止争,推动“发展”与“权益保护”同向而行。 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稳定承包关系、保障农民权利的政策导向更加清晰,农民对依法确权、依法流转、依法补偿的需求也在增强。本案的关键在于:流转与转用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租金分配是否真实透明,权利救济是否及时到位。可以预期的是,随着信息公开更便利、司法与行政监督更有力,涉地纠纷将更多回到法治轨道,通过证据与程序实现纠偏和利益再平衡。对基层而言,把程序落实到每一份合同、每一次决策、每一项公开,才能在推进产业与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守住农民权益底线和土地管理红线。
这起持续十余年的土地权益纠纷,既暴露出基层涉地事务中的程序与监督短板,也检验着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只有把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落实到具体环节,才能夯实农村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此案的最终处理结果,或将为同类纠纷的处置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