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妇联创新普法形式 以法治守护家庭幸福护航校园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基层法治教育如何跳出“讲一讲、听一听”的传统模式,成为提升普法效果的关键。3月10日,伊吾县妇联把模拟法庭带进校园,用沉浸式体验把法治教育延伸到更贴近生活的一端。此次活动中,新疆能源化工技工学校教师分别扮演审判长、原被告等角色,按诉讼程序完整演绎一起婚姻家庭案件。从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规范的流程既呈现了司法程序的严肃性,也让大家直观看到在证据留存、程序理解诸上的常见短板。参与教师表示:“以前觉得法律条文离自己很远,但走完庭审流程才发现,很多问题就日常生活里。” 这种变化折射出基层法治教育面临的现实需求:一上,《民法典》实施三年来,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共同债务、离婚冷静期等规定仍需深入普及;另一方面,教师是连接家庭与学校的重要群体,其法律素养会影响青少年法治观念的形成。伊吾县妇联主席表示,将教职工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正是看重其“教育者+家庭成员”的双重带动作用。 法律专家陈毅华在案例解析中指出,婚姻纠纷中相当一部分问题源于证据意识不足。他结合模拟庭审,讲解家事取证的关键点,如微信记录公证、财产清单制作等具体做法,让抽象条文变成可操作的方法。据活动反馈,“案例演绎+专业解析”的形式比传统讲座更易参与和吸收。后续问卷显示,93%的参与者认为自己能够运用所学处理简单法律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活动推动形成“妇联—学校—家庭”的法治传导链。思政教师阚艳说:“教师不仅要教知识,也要在日常中带头遵法守法。”学校计划将模拟法庭纳入校本课程,并设立法律咨询室,建立更常态的权益保障渠道。县妇联表示,年内将把此做法推广至全县12所中小学,并面向农村地区开展方言版普法巡讲。

法治的生命力在实践,普法的效果在“用得上”;把抽象条文转化为可感可知的程序体验,把法治要求融入教师日常行为规范,才能让“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校园治理与家庭生活的共同习惯。以更贴近需求的普法方式培育尊法守法的社会基础——既是对个体权益的守护——也是对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