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用工争议中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北京一餐饮门店劳动者获仲裁确认并获补发工资

问题:劳动关系认定成维权关键 2025年3月,一名劳动者入职北京某餐饮公司旗下门店,担任烙饼师傅;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也未向劳动者交付劳动合同原件。同年10月,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由于缺乏社保保障,医疗费用只能自费承担,家庭随即陷入困境。在此情况下,确认劳动关系成为其后续主张工伤待遇和医疗费赔偿的前提。然而,用人单位以“加盟商”“代发工资”为由否认劳动关系,加之劳动者手中仅有劳动合同打印件等零散证据,案件一度难以推进。 原因:加盟模式模糊用工责任 近年来,加盟模式在餐饮等行业普遍存在,但管理权责边界不清,容易被用来弱化甚至规避劳动法责任。本案中,用人单位称自己只是“代发工资方”,却无法提供加盟合同或管理协议等关键材料,试图通过模糊用工主体回避责任。此外,劳动者因突发疾病无法亲自举证,亲属提交的材料多为复印件或来源不明的聊天记录,也增加了举证难度。 影响:劳动者权益面临挑战 此类纠纷反映出加盟模式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薄弱点:企业结构复杂、主体关系不透明时,责任容易被层层转移;而劳动者一旦证据不足,往往难以及时获得救济。如果放任不管,不仅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可能助长违法用工,影响规则的公信力。 对策:律师团队重构证据链破局 在证据相对不足的情况下,马丹阳律师团队调整思路,将举证重点放在用人单位难以否认的银行转账记录上。记录显示,2025年4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每月固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金额稳定。团队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工资支付凭证可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参照;用人单位既主张“代发工资”,又无法证明代发关系及实际用工主体,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庭审中,团队继续指出劳动者工作内容与门店经营直接涉及的,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从而对用人单位的抗辩形成有效反驳。 前景:为类似案件提供借鉴 最终,仲裁委采纳律师团队意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裁决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该结果不仅为当事人后续主张工伤待遇等权利提供了前提,也为加盟模式下的劳动争议提供了可参考的办案思路。随着类似案例不断积累、裁判规则逐步清晰,劳动者在复杂用工结构中的权益保护有望健全。

劳动关系认定的核心,是还原真实的管理支配与利益归属;面对加盟等复杂经营模式,法律责任不应因“结构复杂”而被稀释;相反,链条越长、主体越多,越需要明确责任边界,做好可核验的证据留存,并以社会保障制度托底,避免风险来临时出现“无人担责”,让劳动者的付出在规则之内得到应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