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开封杞县发生了一件事,赵先生一家人找了记者帮忙,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赵先生今年43岁,三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女孩小莉,把12万元的彩礼给了她。谁知道婚礼结束第二天,女方就回了娘家。邻居们都说从没怎么见过小莉。从2023年5月结婚到现在,女方待在娘家的时间加起来不到15天。 这件事让赵先生的妹妹很无奈,她告诉记者哥哥和小莉虽然是经媒人介绍认识的,但是婚后的生活却不幸福。赵先生母亲对这件事也感到很困惑,只知道是小莉脾气倔。 但小莉那边的说法却不一样。她哥哥透露说男方隐瞒了重大疾病的情况。而赵先生自己也承认这是事实:“没错,我之前是不知道自己有这病,结了婚才发现。”小莉还给记者提供了一段2023年7月的录音,录音中赵先生对她说:“咱俩离婚吧,下了班连个饭都不做。”小莉表示自己无法继续和他生活下去了,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席军旗律师对此分析认为,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后极少共同生活、也没有孩子,就符合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却未长期共同生活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 还有一个情况就是这次纠纷涉及到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结婚并在开封杞县生活期间所发生的问题。如果这次纠纷导致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等因素来酌情决定返还的比例。 毕竟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所以还需要具体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