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历史遗产不光是个文化责任,还是推动可持续发展、增强文化自信的大前提

最近内蒙古电力集团和自治区文物局给一起签了合作备忘录,成立了个文物保护志愿服务队,算是把过去那种不干活的样子彻底改了。以前电网建设和文物保护老打架,大家的信息对不上,也没啥章程,导致双方都挺被动。内蒙古的情况挺特殊,到处都是古遗址,有些线路规划正好压在文物头上,这就给两边都带来了麻烦。电力企业虽然巡线网络密、检查勤快,但不懂怎么认文物;文物部门懂保护,但监测面有限。这种状态下,隐患很难及时发现,审批和建设也老是被拖后腿。这次签了协议以后,电网部门打算利用巡检网络给沿线文物同步巡查、拍照和上报隐患;文物部门则在规划阶段提前介入,给他们培训怎么识别文物、划定保护范围。 这种新模式其实挺好使。一方面,电网巡检的频率高、范围广,正好弥补了文物监测的空白点,能让文物状态保持动态跟踪;另一方面,也给电网项目前期工作省了不少心,少了以后因为保护问题导致的返工和延误。这就是所谓的“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后搞基础设施建设和搞文化遗产保护,就得像这次这样跨部门、跨行业联动起来。 虽然这次的探索挺不错,但光签协议还不够。接下来得把巡检的标准定细一点、信息平台搞得再顺畅点、人员培训再强化一下。只有把机制变成制度、变成规矩了,两边才能真正互动起来。文化遗产是咱们民族的根和魂,保护它不光是政府的事儿,还得全社会一块儿上。内蒙古搞出的这套办法挺有新意,把专业保护的力量和基础设施的网络结合在一起了。以后咱们国家还得继续想办法搞制度创新,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实现多方共赢。这次探索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保护历史遗产不光是个文化责任,还是推动可持续发展、增强文化自信的大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