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则式”这一全新的管理方式,解决了乡村建设审批中存在的难题,为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带来了巨大的改革动力。刘婧通过漳州融媒的报道,揭开了漳州市推行这一模式的序幕。 2025年6月,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发布了《福建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漳州市自然资源局立即行动起来,紧密配合这项政策落地。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根据标准,选出符合条件的村庄申报省级“通则式”管理。这些村庄的名单已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动态监管系统,实现了全过程可追溯和精准掌控。 这种模式被应用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未编制村庄规划但有零星建设需求的地方。只要不突破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的底线,就可以直接依据省级统一标准办理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针对收缩待定类、搬迁撤并类、常住人口不超过500人的村庄,以及经县级政府同意纳入的村庄,“通则式”有效打破了传统规划编制中的“一刀切”现象。 漳州市通过两批操作,把189个村庄纳入“通则式”管理范围。这种方法提升了规划服务效率,减轻了基层的工作负担。村民建房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无需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只要符合要求就能直接办理手续。审批流程简化了,时间也缩短了,村民办事更方便。 截至2026年2月底,漳州市有1588个行政村中已经有1329个完成了村庄规划成果入库工作。结合189个“通则式”村庄的管理模式,漳州市形成了覆盖全面、灵活高效的乡村规划管理体系。这个系统兼顾了管控的刚性与发展的多样性。 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工作,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推行分类施策措施。他们会努力推动“通则式”和村庄规划相互融合,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资源。同时加强对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村民住房等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到了2026年2月底时情况是:漳州完成了189个村庄纳入“通则式”管理;同时完成了1329个村庄规划入库工作;覆盖1588个行政村中的多数地区;500人以下或符合搬迁撤并类的村庄都可纳入其中。 通过这次改革举措有效破解了传统模式中的“层层加码”问题;赋予县级政府更多自主权;使审批效率大幅提升;也让基层负担减轻;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高质量引领着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