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如何让农民真正成为产业发展的受益者,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委员重点讨论议题;多位农业领域代表指出,当前部分地区的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之间存在明显脱节现象,亟需从产业链末端走向价值分配中心。 问题现状上,全国政协委员赵晓燕调研发现,超过70%的小农户仍处于单打独斗状态。即便参与合作组织,社均经营收入不足30万元的薄弱基础,严重制约了带动能力。部分地区虽建成现代化农业园区,但农民仅能获取地租等基础收益,无法参与加工、流通等高附加值环节分配。 深入分析显示,此困局源于三重制约:一是产业链条发育不全,县域经济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加工"倾向,农产品多以初级形态进入市场;二是利益联结机制虚化,订单农业履约率不足三成,市场波动时企业违约现象频发;三是经营主体实力偏弱,半数以上家庭农场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下,带动能力有限。 针对这些挑战,地方实践已涌现创新案例。河南灵宝市通过"国企+联合社+集体+农户"四位一体模式,实现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和议价能力双提升,果农收入同比增长超20%。陕西丹凤县创新"两租两单两股"机制,盘活农村闲置资源2.1万亩,带动农户年均增收3.8万元。这些探索证明,只有让农民的土地、劳力等要素深度融入产业链,才能实现持续增收。 农业农村部对应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培育100个全产业链价值超百亿元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多元利益联结方式。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专家指出,新型联农机制需把握三个关键: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体系。
农村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让农民增收。当前的关键不在于产业的规模大小,而在于产业成果能否被广大农民分享。从虚胖的产业到实实在在的增长,从分散小农到有组织的参与者,从被动生产者到主动股东,此转变需要政策支持、制度创新和基层实践的结合。各地涌现的创新模式证明,只要机制合理、利益分配公平,农民完全可以在产业发展中实现自身价值。推进这项工作的关键在于把好政策转化为可行的制度安排,让更多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