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涉企执法司法中,部分地方仍存违规异地办案、以办案牟利或变相创收等倾向,集中体现为不规范“查扣冻”、对企业和企业家不当采取强制措施、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以及涉企刑事“挂案”久拖不决。这些问题抬高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扰乱市场预期——影响公平竞争。原因——从实践看,既有个别办案人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不足的原因,也与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不完善、案件管辖与协同边界不清有关。一些地方还叠加财政压力、政绩冲动等外部因素,导致办案偏离依法规范。同时,企业经营活动专业性强、证据链条复杂,程序把控不严、监督不到位时,容易滋生“以案管企”“以刑代民”等问题。影响——专项监督聚焦突出问题推动系统治理,发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明确信号。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专项监督案件1.9万余件;在纠错纠偏上,监督撤案3000余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3500余人,依法变更人身强制措施820余人;财产权益保护上,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26亿余元;清理积案上,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300余件,并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210余件。这些举措有助于减少企业合规经营的外部干扰,增强企业家安全感,稳定投资预期和市场信心。对策——一方面,专项监督坚持“纠偏与整治并重”,通过挂牌督办、交办重大典型案件,压实责任链条,推动办案各环节依法规范运行;针对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处置涉案财物等问题,统筹运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等检察职能,做到发现即纠正、应追责的依法追责。另一方面,坚持依法惩治涉企犯罪与依法保护企业权益并行,着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专项监督开展以来,检察机关共起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1.2万余人,促进企业内部治理与合规建设;同时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妨碍科技创新等犯罪1.6万余人,以更有力的司法保护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通过“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双向发力,推动形成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前景——下一步,专项监督不仅要解决阶段性存量问题,更要推动长效机制落地:其一,强化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和案件管辖规则的刚性约束,减少随意性,遏制异地逐利冲动;其二,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和监督机制,推动“查扣冻”全流程留痕、规范透明;其三,健全涉企案件快速审查与纠错通道,对“挂案”常态化清理,对“以刑代民”从源头加强甄别;其四,更加大对商业秘密、专利等重点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协同构建更有利于创新的营商生态。随着监督机制持续完善、典型案件的规则效应不断显现,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望优化,市场活力与社会预期将获得更稳固支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开展此次专项监督,不仅是对涉企执法司法问题的集中纠治,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支撑。从监督解除、返还26亿余元违法“查扣冻”财产,到起诉1.2万余名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人员,一项项数据对应的是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实质性保护,也是对市场公平秩序的有力维护。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阶段,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尤为重要。下一步,应以专项监督为契机,推动监督常态化、机制化,更形成规范透明、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