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两所幼儿园四层设置儿童活动用房被认定重大隐患完成整改并依法摘牌销案

问题:近日,镇宁消防救援大队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当地两家幼儿园将儿童活动用房设置在建筑第四层,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3.4条的强制性要求。该条款明确规定,儿童活动场所不得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以保障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疏散。消防部门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将上述问题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并随即启动挂牌督办程序。原因:幼儿园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儿童活动区域对消防安全要求更为严格。将儿童用房设置在较高楼层,会增加疏散难度,也会在火灾等突发情况下加大救援压力。此次问题暴露出部分教育机构在场地规划中对消防规范重视不足,同时也反映出日常管理环节可能存在缺口。影响:隐患若不及时整改,一旦发生火灾,风险极高。儿童自救能力相对较弱,组织疏散耗时更长,高楼层设置活动用房会更放大安全隐患。此外,此类违规情况也容易引发社会对校园安全管理的担忧,影响家长对学校的信任。对策:发现问题后,消防部门第一时间向两家幼儿园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全程跟踪指导。整改期间,监督员多次上门协助制定搬离方案,推动儿童活动用房迁移至符合要求的楼层。两家幼儿园积极配合,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违规留人留物带来的风险。经复查确认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消防部门依法予以销案。前景:此次整改既解决了具体隐患,也为同类场所的规范管理提供了参考。消防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提示,推动各类场所主动落实消防安全要求。教育机构也应引以为戒,在选址和功能布局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学前教育场所守护的是更需要保护的群体,消防安全容不得侥幸。此次隐患从发现、挂牌督办到整改销案,说明了依法监管与跟踪整改的闭环管理,也提醒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规范,把日常安全管理落到细处、抓在经常。只有把风险防在前、把责任压到位,才能为孩子们筑牢可靠的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