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住建部为贯彻“终身制”,将其写入工作要点中,奠定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追责的基调。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就必须对建筑质量承担责任,哪怕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质量问题也难逃追责。这五方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责任方面,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违反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住建部门就可以启动倒查程序。 针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要避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还要确保工程使用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勘察单位需提供真实、准确的地质资料,设计单位则要在设计图上注明合理使用年限。施工单位要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标准,不得偷工减料。监理单位则要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督。2017年12月6日实施的《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把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写入法规中。PPP咨询等成果文件需加盖公章和注册工程师专用章。 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三十八条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也要承担终身责任。这种责任还会被永久性标注在永久性标牌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中。无论是建设、勘察、设计还是施工单位,都要把相关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对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来说,四种情形一经发生就要倒查问责: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被媒体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质量问题;因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导致建筑物无法正常使用;还有其他违法违规导致的质量缺陷行为。只要触碰到这些红线,住建部门就可以立即启动问责程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8年工作要点》是一个重要文件,它把“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写进了年度核心任务中。这次政策调整为后续一系列追责细则定下了基调。它也为住建部今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