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卖视频赚了24万,被判三年缓刑却没蹲大牢

女教师徐某因把卖视频视为赚钱捷径,如今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却没蹲大牢,这背后藏着不少法律误区。她在上海当老师,嫌工资低便动歪脑筋,靠拍裸照和私密视频赚钱,每份收费199元或299元,半年赚了24万多。她天真地觉得不偷不抢就没事,结果民警直接找上门。宝山区法院判她三年缓刑三年,没收违法所得和设备。 这件事不光是看个热闹,更是要把法律的弯弯绕绕讲透。徐某最想不通的是:“我拍的是自己,怎么就犯法了?” 法律可不是看主角是谁,而是看内容和用途。只要内容淫秽且以牟利传播,那就是犯罪。比方说自己存着看没事,但卖给陌生人赚钱就变了性质。 《刑法》规定,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超过一万元就算情节严重,法定刑期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徐某赚了24万远超标准。法官最后给了她缓刑是看她退钱、预缴25万罚金和认罪态度好。但缓刑并不等于没事,她还要受监管不能乱跑。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赚钱不能碰红线。很多人觉得自愿拍就没事,或者觉得网上没人管能赚快钱。其实现在技术发达能溯源,而且背着案底影响一辈子。徐某现在痛哭流涕说被钱冲昏头,就是因为没算清这笔账。 大家觉得现在的网络监管力度够不够?如果你朋友想走这种歪路你会怎么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