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违规用电致死纠纷 15万元赔偿彰显法治温度

问题——一起触电死亡事件叠加赔偿争议,考验基层治理的依法处置与风险防控能力。

2025年9月,北湖区华塘镇某村组公路硬化工程施工期间,水泥泵车意外挂倒村民李某德私自架设的电线。

经村组协调,施工承包人王某欢与村民方就修复线路形成一致意见。

随后,在施工调整方案、线路处理过程中,李某德未联系专业人员、也未采取断电等安全措施,自行带电接驳电线时发生触电,最终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家属悲痛情绪强烈,赔偿诉求与责任认定存在分歧,若处理不当,易引发长期对立甚至次生矛盾。

原因——违法用电与施工安全管理缺口叠加,是悲剧发生的根源。

其一,私拉乱接埋下隐患。

涉事电线为村民违规架设,架设高度不达标,且后续接驳属于带电操作,安全风险极高。

其二,现场安全提醒不足。

线路被牵挂后虽有修复约定,但在修复未完成的过渡阶段,缺少及时处置、必要隔离和醒目警示,使危险暴露时间拉长。

其三,农村用电安全意识与专业服务覆盖存在短板。

部分群众对电力作业的专业门槛认识不足,遇到临时故障倾向于自行处理,加之工程施工穿插、人员流动频繁,更容易出现“侥幸心理”与“管理真空”。

这些因素共同放大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影响——一端是家庭损失与社会情绪,一端是工程建设与公共安全。

触电死亡对家庭造成不可逆伤害,也容易诱发“情理与法理”冲突,增加协商难度;对施工方而言,纠纷若久拖不决,将影响项目推进与企业经营预期;对基层社会治理而言,此类事件折射农村用电规范、施工安全协同管理等薄弱环节,具有警示意义:基础设施建设提速的同时,公共安全不能“掉队”,特别是电力设施与施工现场交叉区域,必须把风险前置、把责任压实。

对策——依法厘清责任、以调促解,是化解矛盾的关键路径。

据介绍,北湖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申请后迅速介入:一方面安抚家属情绪、倾听诉求;另一方面走访证人、核查现场细节,围绕“电线来源是否合法、当时是否断电、修复进度与现场提醒是否到位”等关键点进行事实梳理,明确事故主因与次要过错边界。

在此基础上,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先稳情绪、再明责任、后谈赔偿”的工作思路,对家属以通俗方式释法明理,解释责任划分与赔偿项目的计算逻辑;对承包方强调安全管理义务与社会责任,推动其在法理框架内给予人道关怀和合理补偿。

通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承包人一次性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5万元,家属自愿放弃其他诉求,纠纷实现一次性终结,避免了诉讼周期长、对抗性强带来的额外成本。

前景——以案促治,重在把“事后化解”转化为“事前预防”。

从长远看,类似纠纷的减少,既依赖调解机制的专业化,也更依赖风险源头治理。

一是推动农村用电规范化,强化对私拉乱接、违规架线等隐患排查整治,完善村组层面的日常巡查与举报处置机制。

二是压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在可能触碰电力线路或存在临时用电风险的作业环节,必须设置警示标识、采取隔离措施并与专业单位沟通确认,严禁“边修边用”“未确认先作业”。

三是加强公共安全宣传与便民服务供给,让群众形成“电力故障找专业人员、带电作业零容忍”的基本共识,同时畅通应急处置渠道,降低群众自行处理的动因。

四是提升多元解纷合力,形成村组协调、调解组织、行业部门与司法衔接的闭环机制,让矛盾化解既有速度也有质量。

一起因违规用电引发的悲剧最终通过调解得到妥善处理,这既是对逝者的告慰,也为社会提供了宝贵启示。

安全生产无小事,每个人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珍爱生命;同时,基层调解组织要继续发挥好"减压阀"和"稳定器"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更大力量。

这起案例再次证明,在法治框架内通过协商对话化解矛盾,既是最经济的解决方式,也是最符合各方利益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