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法背景:从管理办法到地方条例的历史跨越 长城——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象征——也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课题。北京境内长城全长520.77公里,横跨门头沟、昌平、怀柔、平谷、密云、延庆6个区,是全国15个长城分布省份中保存最为完好、历史价值最为突出、工程体系最为复杂的区段之一。 然而,长期以来,长城保护工作面临法律层级偏低、保护范围界定模糊、多地协同机制缺失等现实困境。早2003年,北京便出台了地方政府规章性质的管理办法,对长城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主管职责作出规定。2006年,国家层面颁布首部针对单体文化遗产的专项法规,为全国长城保护提供了制度依据。 随着保护工作的深化,原有管理办法的局限性日益凸显。2018年起,北京启动对管理办法的系统评估,历经两年立法调研、多轮征求意见,于2025年11月28日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正式通过《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并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参与立法调研与制定工作的北京建筑大学教授、北京长城文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汤羽扬指出,管理办法属于政府规章,而条例将长城保护上升至法律法规层面,该升级对于长城保护和区域发展均至关重要,使整个保护过程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核心突破:保护范围全面扩展,"大保护"格局初步成形 此次条例的一项重要创新,在于对保护范围的系统性扩展。此前的管理办法将保护对象限定于长城主体及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附属建筑。而新条例明确将长城的"赋存环境"纳入法定保护范畴。 所谓赋存环境,涵盖与长城防御体系密切涉及的的古道路、堡寨村落、摩崖石刻等历史遗迹,以及周边的山形水系、地形地貌、植被景观等共同构成长城文化空间的自然与人文要素。这一界定意味着,长城保护不再局限于砖石本体,而是延伸至其所依存的整体历史文化生态。 ,条例建立了"整体保护、分段管理、逐级负责"的工作体系,构建起多层次的责任网络。针对长城线形分布跨度大、涉及行政区划多的特点,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从制度层面破解了长期存在的管理碎片化问题。 三、疏堵结合:扩大开放段落,电子围栏守护安全边界 在保护与利用的平衡上,条例采取了疏堵结合的思路。一上,条例明确扩大长城开放参观游览的段落范围,回应公众亲近长城、了解长城的合理需求;另一方面,对于非参观游览区段,条例授权相关部门使用电子围栏技术,对试图攀爬的行为进行实时提示和劝阻。 这一举措的现实针对性十分明显。以延庆区石峡村为例,当地石峡关长城全域均属未开发段落,长期面临游客擅自攀爬、刻字留念等不文明行为的困扰。石峡村党支部书记谷文亭表示,过去村民自发护山,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劝阻工作往往陷入被动。条例施行后,执法人员和志愿者可以直接援引法规条文,向当事人说明其行为的法律性质,执法底气大为增强。 石峡村长城志愿者保护协会自2006年成立以来,已成为北京市第一个由农民自发组建的长城保护组织。一代代村民接力守护,正是民间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生动缩影。条例的出台,将这种自发行动纳入法治轨道,赋予其更为坚实的制度支撑。 四、区域协同:京津冀联动机制首次入法,整体性保护格局加速形成 长城绵延万里,跨越多个省份,单一行政区域的保护行动难以实现对其整体价值的有效维护。此次条例的另一重大突破,于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京津冀长城协同保护机制,推动三地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整体规划诸上形成制度性合力。 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宁夏、甘肃、山东、河北5个省区出台省市级长城保护条例,山西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其余省份尚未跟进。北京此次将区域协同机制写入地方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示范意义,有助于推动长城保护从分散管理向系统治理转变。 汤羽扬认为,长城的突出特点是线形分布、跨度极长,仅在北京就横跨6个行政区,单靠某一地区的努力远远不够。京津冀协同保护机制的法制化,为推动长城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基础。
从村民自发守护到法治化保障,长城保护的升级折射出文化遗产管理理念的转变。当古老城墙与现代技术相遇——历史的厚重得以延续——文明传承也有了新的可能。如何平衡保护与利用,仍是未来需要持续探索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