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还记得2019年12月那个早上吗?有个19岁的大学生黄某,骑着自行车去打工呢。这时候,同方向开过来的唐某突然转了个身,吐出一口唾沫,直接喷到了黄某的背上。被这么羞辱了一番,黄某当场就拉住唐某让他道歉,可是唐某就是不给面子,还不肯认账。两个人就这么吵起来,口水仗变成了肢体冲突,结果是唐某被打成了轻伤一级,黄某只是受了轻微伤。时间到了2020年8月,检察官以故意伤害罪把案子告到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黄某说唐某故意先挑衅还动手打人,自己纯粹是被逼得没法子还手;唐某则坚称自己没有恶意吐口水,是黄某多次找茬先动的手,他只是本能地反击保护自己。法官仔细分析了案情后觉得,关键看谁先挑起了事端。事情是从唐某的唾沫开始的,而且他先挥拳打了黄某的脸;黄某的还击都是在被咬住左手、被摔到地上这种紧急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为了脱身和自保;等他摆脱了咬住的那一下就停手了,也没造成特别严重的伤害。所以法院认定黄某的反击并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属于正当防卫。既然认定是正当防卫了,就没有刑事责任也不用赔医药费了。最后公诉方也觉得没什么好争的,就撤诉了;唐某想附带民事诉讼也没成功。这个从一口唾沫开始的冲突算是彻底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