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证券私募犯罪专项治理成果 前11个月公诉717人

一、问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隐蔽化链条化,对市场信心形成冲击 近年来——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推进——直接融资比重上升、投资者结构更趋多元,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以及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成为市场运行的关键;另外,少数主体为追逐短期利益,实施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犯罪;在私募基金领域,非法募集、挪用侵占、借私募之名实施集资诈骗等问题仍时有发生。这类违法犯罪专业性强、隐蔽性高、涉案资金规模大,一旦暴露,容易引发连锁反应,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扰动市场预期。 二、原因:利益驱动叠加监管套利,少数主体突破底线 从案件类型看,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往往伴随上市公司治理失序;一些机构或个人通过复杂交易结构、跨主体资金循环、虚构业务等方式粉饰报表,误导投资决策。在私募领域,部分机构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利用层层嵌套、关联交易、期限错配等手段侵害投资者资金安全。同时,违法成本偏低与侥幸心理并存、分工更趋专业化,增加了发现和取证难度,也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案机制协同提出更高要求。 三、影响:以司法惩治稳定预期,推动“惩治—治理”一体发力 最高检通报显示,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证券犯罪、私募基金犯罪717人。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成立以来,依托派驻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形成合力:同期最高检向各地交办证券犯罪案件166件,并对12件重大财务造假犯罪案件、8件重大私募基金犯罪案件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体现对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持续高压。与此同时,各地检察机关纠正漏捕、追诉漏罪漏犯39人,提出刑事抗诉5件,强调办案质量,也注重深挖彻查,有助于形成震慑,促使市场主体守法合规。 四、对策:完善协同机制与证据标准,提升穿透式打击能力 从办理证券期货、私募基金等犯罪的规律看,提升惩治质效需要在“精准识别—有效取证—依法追责—系统治理”上形成闭环。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托派驻检察室等机制,推动线索早移送、证据早固定、专业问题早会商,减少程序衔接中的损耗,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发挥重大案件牵引作用。通过挂牌督办集中资源攻坚,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对组织者、策划者和关键责任人员依法追责,避免“只办末端、不打链条”。 三是加强对“看门人”失守问题治理。针对审计评估、保荐承销、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可能存在的失职失范,依法厘清责任边界,推动形成“勤勉尽责者受保护、弄虚作假者必追责”的明确导向。 四是坚持追赃挽损与投资者保护并重。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强化涉案财产查扣冻、追缴与处置,尽量减少投资者损失。 五、前景:以法治稳定市场预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职能作用,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基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化、信息披露监管趋严以及多部门协同机制完善,证券期货与私募基金领域有望呈现“监管更穿透、追责更精准、治理更系统”的趋势。持续加大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非法私募等行为的惩治力度,将有助于净化市场生态,推动资金向规范透明、治理良好的企业和机构集聚,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资本市场的生命线在于公开、公平、公正。持续依法从严惩治证券期货与私募基金领域违法犯罪,既是对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的惩戒,也是对守法合规经营者的保护、对广大投资者的负责。把监管执法、刑事司法与投资者保护衔接贯通,才能以稳定的法治预期凝聚市场信心,推动资本市场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