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张某和彭某是在西宁街头认识的,时间是2020年10月。当时两人都从事乞讨工作,而且都没有成家,彭某刚离婚,张某也说自己早就离了。双方后来就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 后来到了2024年7月,彭某给张某转了11.19万元。没多久两人关系闹掰了,彭某才发现张某其实根本没离婚。他就去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起诉,理由是不当得利,要求把这钱全要回来。 案子的关键在于这笔11.19万元到底是什么性质。彭某说是为了结婚才给的彩礼,现在婚结不成就得退。而张某却辩解说他们五年讨饭赚了32万,这笔钱是劳动所得,还包括自己当保姆的费用。 一审法院查了银行流水和聊天记录,觉得彭某给钱的时候确实有婚约目的。因为没证据证明是共同劳动的钱,一审法院就判张某还80%。 张某不服上诉到了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认为她提的那些收入分配协议、工资表都没有。反观彭某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备注形成了完整链条,证明就是彩礼。 到了2025年9月25日,二审法院就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民间经济往来一定要有书面凭证。这起特殊的纠纷反映了很多法律问题。 比如非传统婚姻关系里的财产问题越来越多。法官在审的时候既要看习俗也要重证据。像这种亲密关系里的钱最好有个协议。 未来还得加强普法宣传让老百姓明白道理。基层社会治理方面还得完善多元机制。这个案子其实是民间经济往来规范化的一个缩影。 司法裁判既要讲证据规则又得倡导健康观念。每个公民都得增强法律意识,既要讲感情也要守规矩。司法机关通过一个个案子在编织保护权益的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