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北京女知青程幼芬被分配到陕北高原的太古村插队。队伍点名时,老乡王全民一眼就看中了她,拉着程幼芬和同班的沈小兰说,你们跟我走吧。在那简陋的婚礼现场,他请来了几桌村民与亲戚,大家也没有放鞭炮或者闹洞房。虽说婚礼办了,但三人的感情纠葛并没有画上句号。 太古村里还保持着古老的规矩,过节时妇女必须做家务。沈小兰因为不懂当地风俗,婚后没少挨婆婆的骂,就连生完女儿后也不得不回北京躲了大半年。趁着沈小兰不在,王全民开始对程幼芬献殷勤,还为此用菜刀割伤了手指。虽然程幼芬起初并不领情,但看到血流出来后也心软了。 好景不长,沈小兰回来了。就在这个时候,程幼芬发现自己怀了身孕。她既害怕又羞愧,试图通过拼命干活让孩子流掉,可这招并没管用。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程幼芬只得想方设法遮掩自己的异样。偏偏这时中央发了通知要严惩那些欺负女知青的人,这让她更是如履薄冰。 那天清晨,程幼芬在没人的地方用布把肚子勒紧。走了没多远她就昏倒在地流了很多血。醒来时她躺在合作医疗站里,村里的赤脚医生和放羊老汉帮她止血。老汉问她是哪来的,程幼芬低声说自己是太古村的知青。 村里派人去叫王全民过来,结果带来的是公社的人。原来队长已经把他抓走了。程幼芬去了公安局求情,警察告诉她要想保住人就得结婚。她只好找到沈小兰商量。沈小兰哭着退让了一步,和王全民离了婚。程幼芬为了救人四处奔波跑了好几天甚至在派出所前静坐三天才拿到批文。 王全民出狱后两人领了结婚证。沈小兰也第一批被调到城里工作去了。而程幼芬就和王全民一起把沈小兰留下的女儿王平芳养大。 几年后程幼芬又生了个儿子并把他当亲生的一样疼。到了1982年上级给了当地结婚知青安排工作的政策。程幼芬被分到双阁公社当了会计兼打井队队长。王全民就留在村里种地养活全家。第二年靠着工资和卖烤烟的钱家里盖起了三间大瓦房。 王全民的父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多次警告儿子要是敢对幼芬不好他们先跟你拼命。因为有了这些保障家里才慢慢安定下来生活也越来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