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2025年经济犯罪打击工作成果。
据介绍,全年共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61件1653人,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职能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仍然存在,严重威胁营商环境和经济安全。
重庆检察机关将打击经济犯罪作为重点工作,既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从犯罪类型看,重庆检察机关重点打击两大类经济犯罪。
其一是严重破坏市场信用的犯罪,包括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案件,共涉及324人。
这类犯罪直接破坏市场交易的诚信基础,损害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对市场秩序造成根本性威胁。
其二是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包括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案件,共涉及280人。
这类犯罪侵蚀企业治理基础,削弱企业竞争力,影响企业健康发展。
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通过在检察环节主动介入,帮助受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这一做法体现了检察机关从被动处理案件向主动服务发展的转变,更加符合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要求。
针对侵害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重庆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了最高检部署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
全年清理涉企"挂案"260件,坚决纠正违规"查扣冻"企业财产、人为制造管辖连接点等问题。
这些措施直指执法司法中的不规范行为,有力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了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金融安全关系经济全局。
重庆检察机关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有力办理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一批重大案件,全年化解积案128件。
为进一步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检察机关创新协同治理机制,联合金融监管部门设立金融监管协作办公室,凝聚打击金融犯罪合力;联合证监部门共建"证券犯罪警示教育中心",开创"监管+司法+行业"三位一体风险防范新机制。
这种多部门协作的做法,有助于形成防范金融风险的合力,提升风险防控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重庆作为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承载地,检察机关的这些举措对于维护金融安全、促进金融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强化法治保障,既能有效打击金融犯罪,也能为金融创新和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重庆检察机关的实践表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司法主动作为。
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既要保持对经济犯罪的震慑力,更需通过制度创新降低司法成本。
如何平衡打击犯罪与保护企业活力的关系,将成为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