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常州市索娅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案做出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常州市索娅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被正式宣告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常州市索娅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季照明和陈素琴等人被要求配合完成清算工作。为了执行此次破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已经做出多项决定和通知。这些法律文书都已经送达给索娅公司的管理人员。他们把这些文件交给了季照明和陈素琴等相关人员。常州市索娅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季照明还有陈素琴等人被赋予了协助破产清算的义务。法院也要求他们积极配合法院和管理人的调查工作。 2026年2月6日,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索娅公司就必须停止清偿债务。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直到破产程序结束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有管理人员都需要承担特定职责。他们需要妥善保管公司财产、印章还有账簿等资料。对于法院还有管理人提出的问题,他们必须如实回答。 破产法规定,清算义务人有义务提交关于索娅公司财产、账册还有合同等全部资料。如果这些人未能履行义务导致无法完整清算,债权人有权要求他们承担相应责任。 这个通知由常州市索娅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签发,并注明了日期2026年三月十八日。公开人也是同一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