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19个地区和单位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称号 累计达104个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此次命名表达出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引领带动整体提升的鲜明信号。 甘肃地处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融区域,既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也面临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供给差异等现实挑战。随着城镇化推进和人口流动加快,新型社区、产业园区、文旅场景成为各族群众共同生产生活的新空间,如何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更好融入基层治理和群众日常,是各地面临的长期课题。 此次入选与甘肃近年来系统性推进创建工作密切对应的。全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创建行动从"点上示范"向"面上拓展"、从"活动推动"向"机制牵引"深化。一是突出顶层设计与协调,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协同部署,形成政策合力。二是突出基层单元创新,把社区、乡镇、机关、学校、企业等作为创建主阵地,通过制度化、常态化措施促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三是突出典型引领效应,以"一廊一区一带"等行动为牵引,推动创建内容更贴近生产生活、更便于群众参与。 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既是对阶段性工作的肯定,也是一种责任与压力。一方面,示范引领有助于把成熟经验转化为可推广的治理工具,带动更多地区依法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中形成融合发展的路径。另一上,有效期5年的制度安排强调"动态巩固、持续提升",促使入选地区和单位把创建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避免"一阵风"现象。对甘肃而言,新增19个入选单位意味着全省示范矩阵深入扩容,有利于在河西走廊、民族地区和新型城镇社区等不同场景中形成多层次样板。 巩固扩大创建成效需要在"实"字上用功。一是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把创建要求嵌入基层治理体系,形成可量化、可持续的工作闭环。二是聚焦群众关切,把就业增收、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等民生事项作为创建的重要落点,在解决具体问题中增进理解认同。三是强化法治保障与风险防范,依法推进各项工作,注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提升数字化与精细化治理能力,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手段,提高服务供给效率和精准度。 随着西部大开发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协同发展不断拓展,甘肃在交通枢纽、能源资源、文化旅游等的综合优势将进一步显现。各族群众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流动交往中,对公共服务均等化、城市社区融合治理、产业就业承载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面向未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需要从"示范引领"走向"全域提升",在更广领域实现与现代化建设同频共振,同时要更加注重基层创新的制度化沉淀,把经验做法转化为可执行的标准和规范。

从河西走廊到陇原腹地,甘肃的示范实践印证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区域发展的同频共振。这些散落在西北大地上的示范点,如同一颗颗饱满的石榴籽,既见证着过往耕耘的硕果,更孕育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崭新可能。其经验启示我们:民族团结不是抽象概念,而是需要转化为具象化、可复制的社会治理方案,这正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深层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