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喂,你们说周兆成讲的那个事儿真绝了,原来现在法律上可把“依法拒绝催婚”这事儿说得明明白白的。过年回家最怕的就是被七大姑八大姨围起来催着结婚吧?你还真别说,《民法典》里头明确写着呢,婚姻自由啊!要是对方用暴力威胁或者拿隐私、债务说事,这种当然可以告他“胁迫”。不过现在法院的眼光可比以前广多了,精神压力也能算胁迫。以前江苏高院判过一个特别逗的案子,一个老妈非要把女儿嫁给不喜欢的人。她那架势可猛了,天天又哭又闹,甚至说到寻死觅活的地步。女儿被逼得没办法只能答应结婚。结果婚后俩人根本过不到一块儿去,连夫妻生活都没有。这时候女儿想离吧?那老妈死活不同意。没办法她只好去法院告自己的老妈了。 最后法官一琢磨:这老妈虽然没动手打人没绑架啥的,但天天那副要死要活的样子给女儿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这精神压力都把女儿的个人意志给扭曲了。所以法院认为这算是法律意义上的“胁迫”。既然属于胁迫了,那就得把婚姻给撤销掉,还得算无效的。结果这老妈忙活了半天竹篮打水一场空,最后还被女儿埋怨得要死。 你想想啊,这种还算好的了。还有那种因为催婚就得了抑郁症的、干脆跟家里断绝关系的、甚至还有跳楼自杀的……唉,这图啥呢?对现在的年轻人来说,结婚这事儿早就不是非做不可的任务了。咱有自己的事业、有疗伤的过程、还有好多精彩的人生体验呢!家长要是还抱着老一套的想法硬逼着孩子结婚,那孩子心里得多寒心啊!明明就是觉得家长心里的大事比孩子的幸福还重要嘛!年轻人不排斥结婚啊,只是不想把它当成必须完成的任务罢了。 说白了啊,好的爱情哪是安排出来的?那是水到渠成的事儿嘛!长辈想表达点美好祝福是挺正常的,但催婚过度的话啊,伤了人心不说还违法了呢!好了好了今天就唠到这儿吧我是周兆成做个专业又有温度的律师吧声明原创仅供参考哈别当真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