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农村地区和县域市场仍不同程度存假冒伪劣商品流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一些消费者在遭遇纠纷时,因证据留存不足、维权渠道不熟悉、法律知识欠缺而“不会维权”“不敢维权”,使消费纠纷易发多发,影响群众获得感与安全感。围绕群众关切,望谟县以“3·15”节点为契机,将消费维权宣传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衔接推进,把普法教育、监管执法与便民服务同步落到基层一线。 问题的背后,既有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意识参差不齐、部分经营者以次充好牟利的现实因素,也与县域消费场景分散、监管触角需要继续延伸有关。尤其在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等领域,产品来源复杂、流通链条较长,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取证难度增加;同时,少数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容易在冲动消费、网络购销、促销活动中陷入“信息不对称”。 针对上述情况,望谟县相应机构在3月中旬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一上,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多部门人员密集区域开展集中宣传,围绕法律法规要点、常见侵权套路、投诉举报渠道等内容进行讲解,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现场答疑等方式,把维权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另一上,工作人员分组走进辖区商铺、药店等经营场所开展“面对面”普法,提示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督促落实进货查验、明码标价、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求,推动形成“经营者自律+监管执法+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活动的另一项重点,是依法依规对查获并完成登记备案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集中销毁不仅是对问题商品的末端处置,更传递出监管执法持续从严的信号,有利于压缩违法经营空间,倒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通过“宣传教育”与“执法震慑”同步发力,既让消费者“长知识”,也让违法者“付代价”,从源头与过程两端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从影响看,此类联动举措对县域消费环境改善具有多重意义:其一,增强群众对产品质量与交易秩序的信任,有助于释放日常消费潜力;其二,推动投诉处理更加规范高效,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矛盾纠纷;其三,促进经营主体形成守法经营预期,带动行业自我净化与服务水平提升。消费者现场了解到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方法、纠纷处置流程和合理维权路径后,能够更理性消费、更有效自我保护,消费信心随之增强。 在对策层面,望谟县结合当地实际探索更具可及性的传播方式,将维权提示制作成短视频,并使用本地口语及布依语等进行通俗讲解,降低理解门槛,扩大覆盖范围。这种“本地化表达+可视化传播”的方式,契合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有助于提升普法触达率和记忆度。下一步,建议持续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维权服务体系:线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与受理反馈机制,线下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执法检查;同时强化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推动经营者落实先行赔付、无理由退换等便民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长效机制。 展望未来,随着专项整治与常态监管的持续推进,县域消费环境有望在“更安全、更透明、更便利”上取得更明显成效。将普法宣传做深做实,把监管执法抓常抓细,把服务群众落小落地,既是守住消费安全底线的需要,也是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内需活力的应有之义。
消费环境的改善需要监管部门与消费者共同努力;望谟县将普法宣传、市场整治与民族文化相结合的做法,为基层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长远来看,只有让维权服务真正融入日常生活,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才能为消费市场奠定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