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直播电商从“流量竞争”转向“质量竞争”,数字人主播正加速进入行业视野。与真人主播相比,数字人具备呈现更标准、复制扩展更容易、可长时间线等特点,既能降低商家用工与运营成本,也能在夜间、节假日等时段补充供给,满足消费者“随时可买”的需求。尤其在产品信息相对固定、讲解流程可模板化的场景中,数字人直播更像一种高效率工具,具备规模化应用空间。 问题在于,数字人直播快速铺开也带来新的治理挑战。一些直播间借助技术生成形象打造“单亲母亲”“艰难创业”等情绪化人设,通过卖惨叙事放大同情心与紧迫感,进而带货劣质甚至“三无”产品,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部分数字人直播还存在口型与声音不匹配、画面延迟、问答反馈迟缓等体验短板,容易造成信息不充分、沟通不对等,影响消费者对商品信息的判断与信任。更值得警惕的是,一旦发生纠纷,直播间运营者、技术服务方、供货商等多主体交织,如果责任链条不清晰,维权成本将随之上升。 造成上述现象,既有技术与商业模式快速迭代带来的阶段性摩擦,也有利益驱动下的合规短板。一上,数字人直播制作、驱动、脚本、投流、客服等环节分工细化,部分经营者在“效率优先”导向下,弱化对商品资质、宣传合规、售后保障等底线要求,导致内容审核与商品审核脱节。另一上,平台“技术生成内容”的识别能力、标识展示、风险提示、实时巡查诸上水平不一,个别环节仍存在重交易、轻治理的倾向,为擦边营销与虚假宣传留下空间。此外,消费者对数字人内容的识别能力参差不齐,如缺乏清晰提示,容易把“技术生成的表达”误当作“真人背书的承诺”,从而放大误导风险。 其影响不止于个案纠纷,更关系直播电商的长期信誉。对消费者而言,虚假人设叙事叠加低质商品,会直接损害消费体验与财产安全,削弱对线上交易的信任。对行业而言,若“数字人带货”被贴上不可信标签,合规经营者可能被劣币挤压,行业从“拼低价”向“拼品质”“拼服务”的转型也会受阻。对平台生态而言,责任界定不清、处置标准不一,容易形成监管套利空间,抬高治理成本并诱发风险外溢。 针对新情况、新业态,监管规则的及时完善优势在于现实意义。此次《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使用技术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并依规定进行标识,持续向消费者提示该人物图像、视频由技术生成。该要求直指关键:通过“显著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以合规底线约束经营行为,并以责任压实推动平台与运营主体把好准入、过程与售后关。 下一步,推动规则落地见效,需要多方协同。其一,平台应强化主体责任,完善“数字人直播”准入与分级管理机制,对账号主体、运营团队、供货来源、脚本内容、投流策略等建立全链条审核与留痕,提升对虚假宣传、情绪诱导、夸大疗效等典型违规的识别与处置效率。其二,直播间运营者应回到商业本质,把商品质量与售后服务作为核心竞争力,严格落实明示义务与退换保障,避免用“技术外衣”掩盖夸张承诺或转嫁责任。其三,技术开发与服务方应加强合规设计,将标识提示、内容安全、数据合规等能力内嵌到产品与服务中,降低被滥用的可能。其四,监管部门可结合行业特点,推动标准细化与案例指引,形成可操作、可追溯、可问责的治理闭环,提高对新型营销套路的穿透力。 从前景看,数字人主播并非对真人主播的简单替代,而是直播电商分工细化中的新变量。真人主播在于真实表达、情感连接与信任积累;数字人更适合承担标准化讲解、固定流程展示、客服引导等环节。关键在于“场景匹配”:在景区门票、酒店优惠券、团购套餐等标准化产品领域,消费者更关注价格与规则透明,数字人可发挥高效率与稳定输出的优势;而在高客单价、强体验、强专业的领域,则需要更严格的信息披露与服务保障,以降低误导与纠纷风险。可以预期,随着标识制度完善、平台治理加强、技术体验提升,数字人主播将在更清晰的边界内与既有生态融合,推动直播电商从“看热闹”走向“讲规则、重品质”的高质量发展。
数字技术的浪潮不可逆转,但商业的底层仍是对人的尊重与信任。当监管与创新找到平衡,数字人主播才可能从“流量工具”走向“服务助手”,为消费者持续创造价值。这场关于技术与伦理的探索,不仅关乎一个行业的未来,也考验着数字经济时代的治理能力与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