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减排量”到“修复力” 上海首笔年度碳普惠交易在崇明落地并用于生态损害替代修复

近日,上海市2026年第一笔碳普惠减排量交易正式完成,这笔由崇明区促成的交易在全市尚属首例,其创新意义在于将碳普惠减排量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机结合,开创了市场化手段服务生态保护的新路径。

碳普惠制度是上海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

根据2025年11月发布的《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碳普惠是指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减碳行为进行量化并赋予一定价值,通过商业激励、市场交易等方式,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正向激励机制。

这一制度的核心逻辑是在总量控制框架下,运用市场化手段实现全社会减排成本的最优配置,使减碳行为得到充分激励和价值体现。

本次交易的背景源于一起环保违规案件。

2024年5月,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赴崇明调研时发现,上海赛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崇明某企业的蒸汽系统改造项目,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崇明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崇明区生态环境局启动了针对该公司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创新之处在于赔偿方式的突破。

崇明区生态环境局局长褚卫东介绍,在将本案所造成的大气生态环境损害进行量化后,经综合研判,决定创新采用"购买碳普惠减排量以开展生态损害替代性修复"的方式履行赔偿义务。

这一做法打破了传统的罚款赔偿模式,将环保违规的经济处罚转化为对生态保护的直接投入,实现了惩罚与修复的统一。

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的大力支持与崇明区政府的积极推进下,这笔交易最终得以完成。

交易由上海书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减排量出让方、上海赛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购买方,交易的碳普惠减排量达300吨。

这些减排量将专项用于在崇明区开展生态损害的替代性修复,通过市场交易机制,碳排放的"减法"直接转化为生态保护的"加法",实现了生态效益的有效变现。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碳普惠减排量的用途远不止于此。

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碳排放管理技术科科长赵敏表示,减排量还可用于上海碳市场配额的履约清缴等多个领域。

这意味着碳普惠制度正在逐步融入上海碳市场体系,成为推动全社会低碳转型的重要工具。

本次交易的完成具有多重意义。

首先,它创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实现方式,将传统的经济赔偿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提高了赔偿的实际效果。

其次,它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交易价格的形成机制,引导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减碳行动。

再次,它为其他地区探索类似制度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有助于推动全国碳普惠制度的推广应用。

上海首笔碳普惠生态修复交易的成功落地,不仅是一次技术层面的创新,更是环境治理理念的升级。

它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正从单纯的行政监管,向市场化、多元化、精准化方向转变。

这种"用市场之手修复生态之伤"的实践,为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展现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