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推进县域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是重要支撑。
当前,蕉岭正围绕“百千万工程”部署,加快补齐乡村人居环境、绿化美化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短板。
在部分乡村地区,绿化空间布局不够均衡、管护力量相对分散、生态治理与基层法治供给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仍需持续破解,如何把“种下去”与“管起来”“护长久”一体推进,成为提升绿美质量的关键课题。
(原因)从发展阶段看,乡村全面振兴进入由“点上改善”向“系统提升”转变的新阶段,对生态环境质量、公共服务供给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更高要求。
与此同时,县域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村庄风貌提升并行,客观上需要以更稳定的生态安全屏障承载生产生活空间优化。
加之森林资源保护、河湖岸线管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任务交织,生态治理既需要群众参与,也需要制度规范与法治保障相配套。
(影响)在这一背景下,3月11日,蕉岭县检察院“朝阳路47号”青年先锋队赴定点联系的南磜镇甲华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成为基层单位参与绿美建设的一个缩影。
活动现场,队员分工协作,完成挖坑、扶苗、培土、浇灌等环节,新栽黄花风铃木整齐成行,为村庄增添新绿。
植树增绿不仅直接改善乡村景观和生态环境,也在群众中强化“护绿、爱绿、增绿”的公共意识,进一步凝聚共建共享的社会共识。
对基层治理而言,这类活动把生态建设与组织动员结合起来,有利于形成从“短期造绿”向“长期护绿”的治理闭环。
(对策)推进绿美建设,重在久久为功、以制度固本。
一方面,要统筹“规划—建设—管护”全链条,结合村庄空间格局、道路水系、公共节点等科学配置树种与栽植密度,避免简单追求数量、忽视适地适树;同步完善管护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管护标准和资金保障,推动新增绿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另一方面,应强化法治供给与生态治理的协同:在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管理、河道岸线保护等方面加强普法宣传与风险提示;围绕破坏生态资源、非法采伐、污染排放等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监督与治理联动,推动问题发现、整改落实、效果评估形成闭环。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可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痛点堵点,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为绿美建设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前景)面向下一步,随着“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蕉岭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空间将进一步打开。
把植树造林、村庄绿化与产业培育、文旅发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统筹起来,有望在提升生态质量的同时,带动村庄环境提档、公共空间优化和乡风文明涵养。
以更高标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更严密法治保障巩固生态成果,将为打造山青水绿、天蓝村美的县域生态画卷提供更强支撑,也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更可持续的绿色动能。
义务植树不仅是生态建设的实际行动,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蕉岭县青年先锋队的实践表明,通过凝聚各方力量,绿水青山的美丽愿景正逐步变为现实。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上,每一株新苗的成长,都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