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事关资源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要树立新的资源观,将固体废物视为"放错位置的宝贵资源",而非单纯的环保问题。
这一理念转变为循环经济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从资源属性看,固体废物蕴含巨大的经济价值。
冶炼渣富含稀贵金属,尾矿废石和建筑垃圾可替代天然砂石用于建材生产,生活垃圾经过精细分拣可回收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
这些曾被视为废弃物的物质,在科学利用下成为新的资源供应来源。
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既能增强固废综合治理效果,也能强化国家资源保障能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为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国家将从四个方面采取具体措施。
首先是加强综合利用,对工业、建筑、农业等生产环节产生的固体废物,在保持原有性状基础上进行直接利用,特别是提高对其中价值成分的高效提取能力,拓宽利用途径。
其次是挖掘再生资源潜力,对各类废弃产品进行精细化拆解,提取塑料、金属、玻璃等可利用成分,深入开发"城市矿产"资源,鼓励"互联网加二手"模式发展,有序推进海外优质再生资源进口。
第三是推广再生材料应用,通过制度化和市场化手段激励企业提高再生金属、再生塑料、再生纸浆等材料的使用比例,建立完善再生材料标准和认证体系,推动将再生材料应用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范围。
第四是完善保障措施,这是确保循环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
国家将综合运用投资、科技、用地、税收等支持手段,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指导地方安排不少于1%的产业用地用于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并推广反向开票等创新做法。
产业用地政策的调整体现了国家对循环经济的重视程度。
按照产业用地不少于1%的要求,全国每年将有大量用地用于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这为循环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空间保障。
同时,税收优惠、科技支持、金融投入等多维度政策工具的协同运用,将形成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合力。
面向"十五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牵头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目标任务,重点部署传统再生资源、稀贵金属、新能源汽车电池等新兴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完善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资源安全保障。
这一系列举措旨在支撑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循环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从废弃物治理到资源化利用,中国正以系统性思维推动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次政策的出台,既是环境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转型的战略选择。
随着产业用地保障等配套措施落地,资源循环利用有望从政策导向迈向市场驱动,为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