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民事纠纷日益增多——但并非所有纠纷都需要走诉讼程序。北京市朝阳区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的实践表明,创新纠纷解决机制能够更高效便捷地化解基层矛盾。 现实需求催生了该创新。为数千元的债务纠纷走诉讼程序,当事人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诉讼周期长、成本高,往往得不偿失。而继承、抚养等涉及民生的纠纷,意义在于较强的人伦关系属性,冷硬的判决书难以真正化解当事人心中的隔阂。 朝阳区的创新之举在于巧妙的地理设置和系统的制度设计。纠纷化解中心设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一隅,当事人进门即可看见,法院工作人员也会主动引导小额纠纷当事人选择调解途径。这种"一站式"服务消除了群众往返奔波的困扰,大大降低了寻求帮助的门槛。更重要的是,立案庭配备法官团队与纠纷化解中心对接,全程指导调解工作,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这一机制将调解的灵活性与司法的权威性有机结合。 在实践层面,朝阳区在原有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基础上,深入创新发展,建立起"3+3"调解模式,选派调解员深入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区政府复议中心和公安分局办案中心。这一模式整合多方资源,形成纵横交错的调解网络,使群众无论在何处遇到纠纷,都能获得专业、便捷的解决途径。 从具体案例看,这一创新机制的效能已初步显现。一位当事人通过信息技术工具了解到纠纷化解中心,主动前来寻求帮助,调解员仅通过一通电话就促成了债务人的主动回应,纠纷得以快速化解。另一起涉及京牌车继承的案件,调解员通过详细解读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指明了办理路径,使原本复杂的继承问题变得清晰可行。相比诉讼程序的繁琐冗长,调解的多元化解决方案更容易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实现矛盾的真正化解。 数据进一步印证了这一创新的价值。2025年以来,纠纷化解中心累计接待调解咨询3624人次,受理登记调解案件9286件,调解成功1724件,其中414件通过司法确认获得强制执行力。这些数字表明,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已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有效分流了法院诉讼压力,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服务获得感。 从更深层看,这一创新实践反映了当代法治建设的新理念。法治不仅意味着依法判决,更意味着通过多元化、人性化的方式化解矛盾、维护权益。在法与情之间找到平衡点,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尊重人伦关系的复杂性,这正是现代法治的应有之义。朝阳区的实践表明,创新纠纷解决机制能够更好地符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
基层治理的温度体现在对一件件"小事"的妥善处置上。把调解窗口设在群众最容易到达的地方,让专业力量在前端回应关切,让协商结果在制度框架内获得确认与保障,既是对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是对社会信任的持续培育。当更多矛盾在"走进大厅、坐下来谈"中获得化解,法治的力量便不再只是文本上的庄严,更会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安稳与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