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生活方式变化与旅游目的地人流增加,河湖岸线、步道公园等公共空间的垃圾投放不规范、随手丢弃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生态环境保护既需要制度约束,也离不开公众参与,尤其需要从青少年群体抓起,把绿色生活方式与法治观念培育为自觉行动。
原因—— 一方面,青少年日常接触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的渠道相对有限,对“哪些行为违法”“如何依法参与监督与保护”等问题认识不够具体;另一方面,部分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维护依赖管理部门“末端清理”,公众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文明出行等方面的行为习惯仍需强化。
加之个别地方志愿服务与法治教育各自开展、缺乏场景化融合,导致“知法”与“践行”之间存在距离。
影响—— 为补齐这一短板,张家界市在3月4日组织开展“学雷锋·护生态”青少年志愿普法实践活动。
活动在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由张家界市爱盟公益协会、绿色卫士张家界大队联合湖南澧滨律师事务所共同实施,采取“普法课堂+徒步净滩”的方式,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可理解、可操作的行动指南。
在普法环节,法律从业人员围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结合生活中的常见情形,面向青少年讲清生态保护的基本原则、个人在公共空间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志愿者把“爱护环境”从道德倡导上升到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案例化、生活化的讲解,帮助青少年理解“守护生态不仅是做好事,更是履行公民义务”。
随后,青少年志愿者沿澧水步道开展约5公里徒步净滩行动,手持工具对沿线纸屑、塑料瓶等废弃物进行清理,以“边走边学、边做边悟”的方式把课堂知识延伸到真实场景。
活动不仅改善了局部岸线环境,更重要的是让参与者在公共空间治理中形成“我参与、我负责、我守法”的自觉,体现志愿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对策—— 从长效看,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走深走实,需要在“法治引领+实践养成+协同共治”上持续发力:一是将环境法治教育更系统地融入校园与社会教育,通过专题讲座、模拟法庭、研学实践等形式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二是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项目化,围绕河湖巡护、垃圾分类宣传、文明旅游引导等重点领域形成稳定队伍与固定线路;三是强化部门、学校、社会组织与专业机构协同,发挥专业人士在普法、风险提示、公益诉求表达方面的支撑作用,提升公众参与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四是倡导“源头减量”,在公共场所完善分类投放设施与引导标识,形成“教育—设施—管理”闭环,减少治理成本。
前景——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以张家界此类“普法+志愿服务”融合实践为代表的探索,有望在更多城市复制推广:既能在青少年心中种下法治与绿色的种子,也能通过可见、可持续的公益行动,带动家庭与社区共同转变生活方式。
随着机制不断完善、参与范围持续扩大,社会共治的生态保护格局将更具韧性与活力。
当青少年手中的垃圾夹代替手机成为社会实践的"标配",当法律条文通过河滩上的塑料瓶转化为生动教案,雷锋精神便在新的时代语境下获得了具体诠释。
这场发生在澧水河畔的微型环保革命启示我们: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制度约束和技术支撑,更依赖于一代代人从弯腰拾荒这样的细微行动中,建立起对自然的敬畏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