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阳耍灯入选省级非遗名录 两百年民俗瑰宝焕发新生机

陕西省人民政府近日公布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山阳耍灯作为民俗类项目成功入选,获得了省级文化遗产的正式认可。

这一荣誉标志着这项承载着深厚历史文化内涵的民间艺术,得到了更高层次的保护与重视。

山阳耍灯的历史渊源悠久而深厚。

根据传统说法,这一民俗活动起始于唐朝,源于"唐王游地府"的故事传说。

虽然最早的具体记载难以追溯,但现存文献资料已能证明其悠久的历史脉络。

乾隆五十四年编纂的《山阳续志》中明确记载,每年正月十五元宵节,当地民众张灯鼓乐、放花炮,并进行竹马、龙灯、狮子等故事装扮表演。

由此推算,山阳耍灯至今已有超过200年的有据可查的历史。

这一民俗活动在明清时期达到鼎盛,成为山阳地区最具代表性的民俗表演活动。

从文化属性看,山阳耍灯是一项集多种艺术形式于一身的综合性民俗活动。

它融合了传统舞蹈、杂技技艺、美术设计、音乐伴奏、戏曲表演、民间游艺等多个领域的艺术元素。

表演者手持各式精心制作的灯笼,伴随着铿锵有力的锣鼓节奏,进行舞蹈和杂技表演。

龙灯、狮灯、花灯等多种表演形式交相呈现,充分展现了民间艺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这些表演形式不仅体现了高超的技艺水平,更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寓意。

山阳耍灯承载着多层次的文化内涵。

其起源与古代祭祀、祈福活动密切相关,古人通过灯火来驱邪避灾、祈求丰收。

这一最初的宗教信仰功能,随着时代演进逐渐演变为民间娱乐形式,但其祭祀、祛邪、祈福、庆贺的寓意始终保留其中。

在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期间,山阳耍灯成为了村民表达对美好生活向往、增进社区团结、营造和谐氛围的重要文化载体。

然而,如同许多传统民俗文化形式一样,山阳耍灯在现代社会的发展变迁中面临着传承困境。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生活方式改变,年轻一代对传统文化的学习和实践兴趣有所下降,这对这一古老民俗的代际传承构成了挑战。

传统手工技艺的学习周期长、经济效益相对较低,也使得有志于此的艺人数量面临萎缩。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山阳县政府加大了文化保护力度。

通过将山阳耍灯纳入非遗名录、组织节日表演、举办文化展览等方式,政府部门有计划地推进这一传统的保护和推广工作。

这些举措为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资源支持。

值得肯定的是,在政府保护和民间自发传承的双重作用下,山阳耍灯仍然保持了生命力。

当地民众无论组织规模大小,仍然自发坚持组织耍灯活动,从未间断。

这种来自民间的自觉传承,体现了基层群众对传统文化的执着守护。

如今,山阳耍灯已成为当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众仍能在节日庆典中欣赏到这一传统表演,感受其独特而深厚的文化魅力。

非遗的价值不止于“被看见”,更在于“被理解”和“被延续”。

山阳耍灯入选省级非遗名录,为传统民俗提供了制度保障,也对地方治理提出更高要求:既要让灯火照亮节日的热闹,更要让传承照见社区的未来。

只有把保护做细、把传承做实、把利用做稳,才能让这份源自民间的文化热望在时代变迁中持续燃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