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关乎群众生活质量。咸宁市检察机关近期的实践表明,法治手段已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 老宝塔河曾因污水直排、垃圾堆积困扰周边居民。市人大代表提出整治建议后,咸宁市检察院与咸安区检察院联动出击,向相应机构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整治污水直排。这个举措带动多部门协同行动,河道排污口从70处增至98处,3个小区2400余户完成雨污分流改造。整治后的河道重获生机,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检察机关的职能不仅在于追究违法责任,更在于推动生态环境的实质修复。2019年至2023年间,熊某某等8人非法从事烤钒加工,将废水直排造成严重污染。2024年6月,8人因污染环境罪获刑。但检察机关并未止步,通过公益诉讼持续跟进,最终促成当事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14余万元。原排污口已复绿,被硬化的林地重获新生。这种从刑事追责到民事赔偿再到生态修复的全链条模式,表明了现代法治建设的深度。 数据反映了咸宁检察机关生态保护工作的成效。2024年11月以来,该市共办理生态检察案件247件,推动当事人承担赔偿金、修复费用等3000余万元。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整治临时船舶点12处,清理建筑垃圾110吨,新增生态修复资金260万元,放流鱼苗超千万尾。修复被污染水源地7处,清理垃圾废物230余吨,整治排污口及污染隐患168处,为2500余株古桂树提供保护。这些举措涵盖了水体、土壤、大气等多个生态要素的系统性修复。 科技手段也在提升监督精准度。2025年6月,通城县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部分汽修店废机油管理粗放的问题。经过推动,该县启动专项整治,44家维修店完成整改,169家小微企业的危险废物纳入统一收集体系。科技应用使环境监督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发现,从宏观管理转变为精准施策。 咸宁检察机关还将保护范围延伸至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嘉鱼等地在珍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检察工作站,办理对应的案件7件。这种前置性、预防性的监督机制,有助于在问题初期就予以制止,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生态环保是持久战,既需要严密的法治约束,也需要可持续的修复机制与精细化治理能力;咸宁的探索表明,把监督嵌入治理链条、把责任压实到具体主体、把修复落到可量化的行动,才能让生态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与民生福祉。随着法治力量、科技手段与社会共治同向发力,生态保护的成效将更加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