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夏克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报告,系统总结了检察机关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工作成效,充分反映了西藏检察机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责任担当。 高原生态保护面临的挑战日益凸显。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青藏高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关系到全国生态安全大局。近年来,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存在,对高原脆弱的生态系统构成威胁。同时,外来物种入侵、河道非法采砂、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等问题也日益突出,需要司法机关加强监督和打击力度。 西藏检察机关以法治手段强化生态保护。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上,检察机关依法对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60件案件提起公诉,形成了对生态犯罪的有力震慑。昌都市检察院、波密县检察院针对黄喉雉鹑、棕背黑头鸫、藏猕猴等动物受侵害情况依法开展监督,墨脱县检察院有效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督促涉及的行政机关清理喜旱莲子草1300余平方米、5000余株,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专业化监督能力。 公益诉讼成为生态保护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7件,既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又通过民事赔偿实现生态修复。办理行政公益诉讼554件,制发检察建议19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破坏环境资源的25人作出行政处罚,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相结合的立体化保护格局。 河道和水资源保护效果显著。检察机关开展巡河湖林460余次,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3公里、各类生活垃圾3075吨。会同水利、公安部门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查处非法采砂31起,没收非法砂石8.3万吨,没收违法所得362.8万元,有效遏制了河道非法采砂现象。 协同共治机制健全。西藏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和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衔接机制4项,形成了多部门联动的生态保护合力。协同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4414吨,有效防范了固体废物污染。
守护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需要法治力量和制度保障的双重支撑。西藏检察机关的实践表明:要保护好这片净土,既要严厉打击破坏行为,更要构建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世界屋脊的未来生态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下的司法保护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