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很多中国人想着退休了回老家盖房颐养天年,却常常因为土地政策卡壳而梦碎。拿张某和黄某这对退休夫妇来说,他们想回甲村养老,看中一块废弃的堰塘。虽然他们自掏腰包把地填平了,还以张某的名义向村里申报宅基地,但他们根本没通过县国土局和县政府的审批。到了2017年,这个地块因为项目开发被征收了。黄某夫妇没拿到安置房也没分到补偿款,于是把甲村村委会告上了法庭。 法官最后判决他们的买卖协议无效,要把钱和地都返还给村委会。这是因为堰塘既不是宅基地也没承包经营权;黄某夫妇是城镇户口,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且他们只盖了乡镇的章就想“以买代批”,这是明显违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的规定,集体土地是不能私下买卖的。国务院也有规定说,回乡落户的职工建房必须走正规程序。这就给所有想回乡置业的人提了个醒:必须先把户口迁回去再申请建房;不管是耕地还是旧宅基地都要经过乡和县的两级审批;如果想着绕开法规先动工,一旦遇上征收或者巡查肯定会吃亏。 所以黄某夫妇花了百万填土的教训告诉我们:乡愁不是违法的理由。法律对宅基地的管控不是“堵”而是“疏”,只要按程序来办就能合法盖房。千万别拿乡愁当挡箭牌去做违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