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公安消防建立联动机制 七项协作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1月16日,衡阳市公安局与市消防救援局市公安局举行“警消联动”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胜平与市消防救援局局长韩灏凌共同签署协议。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衡阳公安与消防两支应急处突主力力量的协作配合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阶段。 当前,安全风险呈现多点并发、交织叠加的特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挑战并存。面对这种形势,公安与消防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有必要更强化协同、提升联动效率。衡阳市此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正是顺应实际需求、完善联动体系的具体举措。 根据协议内容,市公安局与市消防救援局将成立“警消联动”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七项常态化工作机制——包括定期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分类处置机制、培训指导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和火灾调查协作机制。通过机制牵引,两部门将在消防监督、灭火救援、火灾调查、信息互通、应急协作等加强衔接,推动协作更加顺畅高效。 赵胜平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公安与消防长期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并肩作战,此次签约是深化协作的新起点。全市公安机关将以此为契机,强化“一盘棋”意识,与消防救援队伍紧密配合,围绕风险隐患排查、应急处置联动、安全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抓落实,把协议要求转化为可见的治理成效,进一步织密公共安全防护网。 韩灏凌表示,“警消联动”机制建设是应对复杂安全形势、提升综合救援能力的现实需要。消防救援部门将发挥专业优势,在信息互通、联勤联防、技术支撑等上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推动形成“防消一体、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格局。 从实践角度看,“警消联动”机制将带来多重效益:一是通过机制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力量叠加,预警预防、应急救援、社会面管控等上形成合力;二是信息共享有助于更早发现并掌握安全隐患,提高预警预防的针对性;三是规范化的应急联动机制有利于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响应、协同处置,尽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举措也反映了衡阳市提升城市安全治理能力的探索。通过建立“警消联动”机制,衡阳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为“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提供更稳固的安全支撑,更好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公共安全治理的成效,既看关键时刻的快速救援,也看日常工作中制度化的预防与协同。衡阳推动警消联动从经验走向机制,是对复杂安全形势的主动应对,也是提升城市治理效能的务实路径。把协议内容落实为可执行的流程、可量化的指标和可持续的协作机制,才能更好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底线、夯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