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浩就《李白》改编演唱授权争议发声:音乐再创作须守版权与行业规则底线

问题——改编与演出许可的边界何以频频引发纠纷 近日,围绕歌曲《李白》改编版本公开演出中的使用,涉及的音乐人通过社交平台表达不满并提出侵权质疑;演唱者随后回应致歉,表示将停止在后续演出中演唱该作品相关改编版本。事件迅速引发关注,讨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两点:其一,对作品进行较大幅度改编并用于商业演出,是否取得权利人的明确授权;其二,争议发生后,演唱者、经纪团队、主办方与版权代理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最终由谁对合规结果负责。 需要强调的是,改编、翻唱是音乐传播的重要方式,合理再创作也有助于作品的再次传播。但我国著作权法律对改编权、表演权等已有明确规定,商业演出尤其应遵循“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近年来演唱会、音乐节等线下市场持续升温,曲目使用的合规问题随之成为行业必须直面的硬约束。 原因——合规链条“多环节”叠加,法治意识与流程管理仍显不足 业内人士指出,商业演出涉及的权利通常包括词曲著作权、改编权、表演权以及录音制品等相关权利,授权路径复杂、环节较多,任何一步疏漏都可能触碰红线。一些团队在曲目审核上仍存在“以惯例替代规则”的倾向:把综艺舞台或网络传播中的既有版本视为可直接使用,把“节目播出过”误当成“演出可用”,或将版权事务完全交由第三方处理,却缺少必要的复核与留档。 同时,部分从业者对“改编的边界”认识不够清晰。对旋律、歌词、结构作出实质性变更,通常已超出一般翻唱范畴,需要取得权利人就改编及演出使用作出的明确许可。若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即便并非出于主观恶意,也难以据此免责。公众讨论中常见的“由公司负责”“由工作人员对接”等说法,也折射出行业里较普遍的责任切割心态:将法律义务简化为行政流程,把权利核验问题降格为内部沟通问题。 影响——不仅是个案冲突,更事关原创生态与演出市场秩序 此类争议的影响并不止于当事双方。一上,若原创者权益得不到充分尊重,将削弱创作信心,长期不利于音乐产业内容供给的质量提升。另一方面,演出市场正处于恢复与扩容阶段,若版权合规长期处于“灰色地带”,不仅会增加主办方运营风险,也会加剧公众消费的不确定性,甚至形成“流量优先、规则靠后”的示范效应。 更需警惕的是,舆论容易将法律争议情绪化、阵营化,简单贴标签、喊口号,反而遮蔽真正需要讨论的制度问题:如何建立更透明、可核验的授权证明机制;如何将合规要求嵌入演出报批与商业合同;如何让权利人、演出方、平台方形成可追溯的责任闭环。对音乐行业而言,回到规则与事实,才是降低摩擦成本、提升整体信用的根本路径。 对策——以制度化合规替代“事后道歉”,让每一次演出经得起审视 业内普遍认为,减少类似争议,关键在于将版权合规前置化、标准化、可追溯化。 一是压实“谁使用谁负责”的主体责任。演唱者与经纪团队、主办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曲目清单、授权范围、违约责任与赔偿机制,不能以“第三方对接”为由弱化自身义务。 二是建立曲目授权的“硬核验”流程。对涉及改编的作品,应取得权利人或其合法代理方出具的书面授权,并明确改编内容、使用场景、期限与地域范围,避免以口头沟通或截图记录替代正式文件。 三是推动行业协会与平台完善指引。针对综艺节目衍生改编、网络走红版本等易混淆场景,可形成更可执行的合规清单与示范条款;对演唱会宣传、售票平台的曲目披露与风险提示,也可探索更明确的规范要求。 四是加强普法与培训。将著作权基础知识纳入艺人、经纪、演出执行团队的常态化培训,让“先授权后使用”成为行业底线,而非可选项。 前景——以法治护航创新,让改编更有边界也更有空间 随着演出市场持续繁荣,围绕曲目改编与商业使用的争议仍可能出现。但从长期看,纠纷增多也在倒逼行业走向成熟:权利人会更重视授权管理,主办方会更重视风险控制,公众也会更关注原创价值与规则意识。趋势正在变得清晰:真正有生命力的改编,必然建立在尊重原创与合法授权之上;边界越清晰,创新空间反而越大。

这起版权争议为整个文艺界敲响警钟。鼓励艺术创新的同时,也必须守住知识产权保护的底线。只有当创作者获得应有的尊重、改编遵循清晰规范的流程,文艺生态才能健康发展。这既是对创作者的保障,也是对艺术价值的基本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