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攻坚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 福州生态环境质量多项指标刷新近年最好成绩

作为东南沿海重要城市,福州市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突破性进展。

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最新监测数据,2025年1月至11月期间,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呈现全面向好的态势,多项关键指标创造历史最优成绩,充分体现了该市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坚定决心和有效举措。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成果显著。

数据显示,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351,同比改善1.7%,空气质量再创历史最优水平。

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排名中,福州预计排名前五,这标志着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为实现这一目标,福州在蓝天保卫战中采取了系列有效措施,包括提升扬尘污染整治水平,PM2.5、PM10浓度均提前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并在省内率先完成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碧水保卫战中,福州取得重大突破。

主要流silon域和小流域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其中闽江流域(福州段)Ⅰ-Ⅱ类水质比例首次实现100%,这在福州水环保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全市完成27个县城黑臭水体消除工作,梅溪口国控断面水质也首次达到Ⅱ类标准。

这些成果得益于福州市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流域生态保护的长期努力。

海洋生态保护取得新成效。

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7.9%,同比上升2.5%,达到近年来的最好水平。

在碧海保卫战中,福州完成了140个列入省级考核的入海排口整治工作,同步完成150个入海沟渠的除黑消劣任务。

该市还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编制印发《福州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规划(2024—2035年)》及"一湾一策"实施方案,为长期保护和建设美丽海湾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土壤生态保护扎实推进。

在净土保卫战中,福州全面完成了国家监管的11条农村黑臭水体和省级监管的14条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治理任务,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创新机制推动治理效能提升。

福州在省内率先建立市域范围内流域上下游县(市)区间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统筹省、市两级流域补偿资金1.6亿元,形成了保护与治理的长效激励机制。

该市创新构建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低空公共政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无人机影像、生态环境数据与资规、林业、水利等部门的互通互享,大幅提升了生态环保的科技支撑能力。

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获得国际认可。

福州"蓝天工程"案例和"滨海湿地的气候韧性之路"实践方案分别入选《中国城市气候行动案例》及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典型案例,并在第30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展示。

环五虎山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入选生态环境部2025年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

晋安区成功入选2025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兴化湾-福州段已建成国家级美丽海湾并获评优秀案例。

绿色循环发展体系不断完善。

福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初见成效,获评全国"垃圾分类志愿先锋城市"。

装配式建筑占比达44.9%,位列全省第一。

该市累计打造国家级绿色工厂30家、省级绿色工厂44家,数量居全省前列,绿色产业发展呈现加快态势。

从"污染防治攻坚战"到"美丽中国"建设,福州的实践印证了生态环境治理的乘数效应。

当碧海蓝天成为城市竞争力的新注脚,这座滨海城市正以制度创新破解"先污染后治理"的困局,其探索或将重新定义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与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