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呢,大皖新闻这边查了查闲鱼上那些所谓的“文物”,发现这事儿不是一回两回了。3月13号,咱们报道了夏禹神祠的正脊琉璃在闲鱼上挂出来卖的事儿,不少人都挺关心的。其实吧,除了这次,之前媒体和官方网站上披露的案例可不少。比如2022年,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福源院的琉璃脊饰也是在闲鱼上被摆出来卖,后来警方和文旅部门联手,总算把它给找回来了。今年1月8日,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法院判了个案子,被告汤某在2023年10月把在孟州市古玩城花4100元买的两套明、清墓志铭,转手通过别人的网店以5900元的价格卖了出去。河南博物院鉴定说那是刘公墓志,年代属于清代和明代,都是三级文物。最后汤某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还被罚了2000元钱。他当时退出的违法所得1800元也给处理掉了。 再说说2020年年初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那个案子,被告吴某磊和李某标也是倒卖文物。他们把一尊雕像拍下来发到闲鱼找买家,后来以6300元的价格出手了。福建省考古研究院鉴定说这是个宋石雕式武士立像,属于国家禁止买卖的三级文物。 还有就是2024年湖北省仙桃市法院审结的一起盗挖文物案。被告王某和张某用金属探测器还有铁锹到处盗挖古币、银元等东西。挖出来品相好的就拿到闲鱼上卖。俩人分别赚了4500多块和5000多块。 最后呢,仙桃法院依法给这俩人定了盗窃罪。王某被判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罚款6000元;张某也是一样的处罚;违法所得都没收上缴国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