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披露内蒙古乌努格吐山矿区实习学生溺亡事故链条,多方失守致42人被建议追责

2025年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布了备受关注的"7·23"学生溺亡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发生于今年7月23日,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55名师生赴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学习期间,因格栅踏板突然脱落,6名学生坠入浮选槽溺亡,1名教师受伤。

这起安全事故的调查结论和责任追究情况,进一步揭示了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看,多个环节的安全隐患叠加构成了这场悲剧。

调查认定,现场安装的格栅踏板尺寸小于设计标准,加装支撑槽钢的焊接方式不符合承重钢结构焊接规范,焊缝在潮湿环境中长期锈蚀,强度严重下降。

当参观人员偏离安全路线聚集在作业平台时,人群荷载超过了焊缝的承载能力,最终导致槽钢和踏板脱落,人员坠入矿浆中窒息溺亡。

这一过程表明,事故并非单一原因所致,而是设计缺陷、施工不规范、维护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深层分析表明,事故反映出涉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严重缺陷。

调查报告指出,中金内蒙古矿业公司现场安全管理粗放混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明显漏洞,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选矿厂建设期间管理不规范。

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企业虽然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严重偏差,对安全隐患的识别和消除能力严重不足。

特别是对加装设施设备的焊接质量、防腐维护等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监督,为事故埋下了隐患。

高校方面的问题同样值得关注。

东北大学作为实习组织方,在安全预案制定上缺乏针对性,带队教师的风险意识不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现场管理不够到位。

学生偏离安全路线聚集在作业平台,这一明显的异常现象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反映出现场安全监护的漏洞。

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安全责任沟通机制也不够健全,对实习现场的潜在风险没有进行充分评估。

监管部门的失职问题也被调查报告明确指出。

新巴尔虎右旗应急管理部门未能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非煤矿山行业的监督管理失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存在明显漏洞。

呼伦贝尔市相关部门在统筹安全与发展的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监督管理不力。

这些监管失职为企业的安全隐患提供了生存空间。

针对事故责任,调查报告建议对涉嫌犯罪的中金内蒙古矿业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中金集团及其所属企业27名管理人员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降级、记大过等处分;对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院长朱万成等6名人员进行警告处分或诫勉处理;对新巴尔虎右旗应急管理局原局长建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他4名政府部门人员进行政务处分或批评教育。

共计42人被建议追责问责,体现了事故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和全面性。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已采取积极行动。

涉事企业已停产整顿,企业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车间主任、当日监护人员等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东北大学启动校内问责机制,暂停所有赴矿山现场实习,并成立家属善后专班。

这些措施表明,有关方面正在认真对待这一事故,采取切实行动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23”事故用生命代价再次敲响安全生产警钟。

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必须破除“带血的GDP”发展惯性,将“生命至上”理念贯穿于每一个焊接点、每一次现场巡查。

唯有强化法治刚性、压实四方责任、革新监管手段,方能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