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人因为打官司立案,硬是被身份证号卡住了。法官为啥这么“死心眼”,一定要这个数字呢?先说说法律规定吧。法律只把起诉条件列了四条:你得跟案子有关系、被告要明确、请求具体点、还得归这家法院管。条文里压根儿没提“身份证号”,“明确被告”也不等于非拿这串数字不可。可现实中很多法院啊,硬是把“明确”理解成了“必须提交复印件”,弄得窗口那里经常因为身份证号出岔子。那为啥法院这么较真非要身份证号? 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身份证号是18位的公民唯一法定代码,全国找不到重的,就像指纹一样独一无二。法官担心要是只写个名字,全国重名的太多了,光靠一个名儿根本没法在系统里“一键锁定”被告。要是后面送达传票或者执行找不到人,案子只能按程序驳回了,当事人白跑一趟冤枉路。 而且日常口语里也很容易把名字搞错或者混淆。比如有人把“李伟”说成“小伟”,把“张丽”叫成“丽丽”。名字的辨识度太低了,工商、银行、房产这些系统又只认那18位数字。所以说啊,“有号好查、有名难准”,没身份证号办事确实不方便。 难道没身份证号立案就真的不行吗?也不是。2015年立案登记制改革之后,法院对材料的审查就不那么严格了。只要原告提供的信息能把被告跟别人区分开就行。比如把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有没有联系方式凑在一起,就已经构成了一个最小的“坐标系”,法院能据此发传票了。 如果法官还是坚持没有身份证号就不给立案该怎么办?那你可以当场填写投诉登记表去反应情况;或者等到拿到不予受理的裁定后7天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如果实在不行还可以让律师帮忙查。现在网络时代了,手机号、微信号、公司股东名单这些地方都可能藏着18位数字。只要你肯动脑筋、善用程序,就能在信息化的缝隙里找到路。 总之啊,现在要找人不难了。从以前跑断腿到现在一键调取信息,技术进步让获取身份证号变得容易多了。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动点脑筋就能解决问题。别让这张小小的卡片成了维权路上的最大拦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