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食药网购典型案例:跨境代购售不安全进口食品,销售者与标示总经销商被判连带担责

近年来,跨境电商和社交平台直邮、代购等模式快速增长,进口食品对应的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北京互联网法院最新通报显示,2023年至2025年期间——涉食品药品网络消费案件中——虚假宣传、经营资质不全、平台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较为集中。其中,杨某诉钟某及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案,因涉及跨境食品责任如何认定而受到关注。 问题显现: 原告杨某在被告钟某经营的网店购买进口咖啡后,发现商品包装粗糙。继续核查发现,报关单系伪造,商品实际成分与标签标注严重不符。更值得警惕的是,标签所示进口商因同类产品涉嫌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已被移送公安机关。该案反映出跨境食品销售中标签造假、来源不明等风险仍然存在。 责任认定: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涉案食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以及代购销售者与标签标示进口商的责任如何划分。经查,商品实际成分与海关备案信息存在明显差异,销售者钟某未能提交合法进口凭证,也未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对标签标示的某生物科技公司而言,虽辩称名称被冒用,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且其同类产品已涉刑事案件,与本案风险高度相关。 司法裁量: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法院判令销售者承担十倍赔偿金14880元。同时,法院认定标签标示进口商对产品来源及标签真实性负有法定审核义务,在无法证明自身与涉案商品无关的情况下,应承担连带责任。判决进一步明确了新型销售模式下的责任边界:即便商品由他人实际进口,标签标示进口商仍需对标签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行业影响: 本案为跨境食品消费纠纷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裁判规则:一是食品标签与海关备案信息不一致,可据此认定不符合安全标准;二是强化了销售链条各环节主体的审查义务;三是对“名义进口商”责任作出更清晰的界定。相关裁判导向将推动跨境电商平台和进口商完善审核机制,对行业规范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食品安全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典型案例的意义不仅在于解决个案争议,更在于向市场明确规则:跨境不意味着责任可以“出海”,线上交易也不能成为监管盲区。让每一张标签、每一份单证、每一次审核都经得起核验,才能以更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支持新业态健康发展,守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