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原意是为积极履约的信用受损者提供便捷、免费的正规修复渠道——是重要的惠民政策。然而——此政策红利却被不法分子盯上,成为新的诈骗目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通过深入调研发现,以"征信修复"为幌子的诈骗活动时有发生,且手段不断翻新,严重威胁金融消费者权益。 从诈骗的信息获取环节看,不法分子采用多种手段精准锁定受害人。他们通过非法渠道或公开信息,筛选出有贷款逾期、信用卡违约或高频查询征信等情况的征信受损人员,实现对目标群体的精准定位。这些人群往往因信用受损而购房、求职、贷款等关键场景中面临限制,心理上存在明显的焦虑和急切感,成为诈骗分子的理想目标。 在诈骗实施环节,不法分子深度利用受害人的信用焦虑心理。他们刻意夸大征信不良的负面影响,虚构自身具有官方背景、掌握内部关系或拥有技术修复能力等虚假身份,以"付费修复"为诱饵骗取他人财产。尤其值得警惕的是,随着央行信用修复政策正式实施,不法分子可能会借机炒作"政策窗口期""加急办理名额"等虚假概念,更放大受害人的危机感和紧迫感。 法院查处的案件充分反映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在2024年12月北京朝阳区法院审结的范某某诈骗案中,被告人范某某伙同他人以帮助被害人消除问题征信为由,骗取被害人3.5万元,随后将款项用于个人消费。法院认定其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在传播内容伪装上,不法分子表现出高度的隐蔽性。他们短视频平台、社交群组、电商平台等网络空间,刻意规避"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敏感词汇,转而以"征信咨询""债务减免"等名义进行宣传。更为狡猾的是,他们频繁使用"z信优化""崔收协商""上岸规划"等谐音或暗语,或通过图文结合、表情包内嵌等形式发布虚假广告,以此规避平台审核机制。 在传播流程设计上,不法分子采用"多平台跳转"引流策略,构建起"公开引流—私密诈骗"的隐蔽传播链条。他们先在网络平台发布模糊化信息,随后引导涉征信风险人员添加私人微信、QQ等社交账号,进而详细推介付费修复方案。这种设计大幅降低了监管拦截和侦查追踪的难度,使得违法活动更难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贷款中介机构也参与其中,利用金融机构以征信为核心的信贷审批规则实施诈骗。他们虚构贷款需征信加分等事实,煽动征信受损人员寻找增信主体,并以无责担保、协助走账等名义诱骗征信良好的第三方入局。随后,这些中介机构冒用他人信用身份申请贷款,非法绕过金融机构风控体系,转嫁信贷风险并占有贷款资金。 在2022年12月北京二中院审结的王某诈骗案中,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以存在征信问题、贷款需要紧急联系人为由,诱骗被害人以自己名义贷款13.9万元,随后将款项转移至其控制账户,仅支付被害人好处费3000元。贷款到期后,王某等人拒不还款,被害人被迫自行偿还全部贷款。法院认定其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这类诈骗活动的危害是多上的。对受害人而言,不仅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可能进一步恶化其征信记录,陷入更深的信用困境。对金融系统而言,这类诈骗扰乱了正常的信贷秩序,增加了金融风险。对社会而言,这类违法活动破坏了诚信体系,损害了公众对政策的信任。 针对这一问题,司法机关已采取行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发布风险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以"征信修复"名义的各类付费承诺。同时,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有关诈骗犯罪,形成有力的震慑。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通行证,更是社会运行的重要基石。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初衷在于鼓励纠错、激励守信,其价值在于让制度更有温度、让诚信更有回报。面对借机翻新的“付费修复”骗局,既需要公众保持清醒、坚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也需要平台、金融机构与司法机关同向发力,把权威信息讲清楚、把风险链条斩断掉,让信用修复回归制度本义,让诚信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