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生儿因医疗过失遭遇重度窒息并患脑瘫,引发的医疗纠纷案近日尘埃落定。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12月12日作出二审民事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由永仁县人民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最终赔偿金额为153.2万元。
这起案件暴露出基层医疗机构在诊疗规范和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具有典型的警示意义。
案件回溯显示,问题源于2019年的一次产科诊疗。
汪女士在永仁县人民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期间,因先兆临产和胎膜早破于11月3日入院。
次日生产过程中,新生儿小杨出现重度窒息。
患儿随即被转入攀枝花市中心医院进行治疗,临床诊断为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儀肺炎、新生儿脑损伤等多种并发症,最终被确诊为脑瘫。
医疗司法鉴定成为案件的关键环节。
2021年12月,云南春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认定永仁县人民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但由于患儿当时脑瘫状态尚需进一步观察,损害后果评定需等患儿病情稳定后进行。
2025年7月,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再次评定,最终确认医院过错与患儿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过错参与度为50%,患儿被鉴定为一级伤残。
案件审理期间,监管部门的调查进一步揭示了医院管理的漏洞。
2022年12月,楚雄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永仁县人民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该院在2019年11月3日存在妇产科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非卫生技术人员何某某从事医疗工作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院被责令改正,并被罚款5000元。
这一发现表明基层医疗机构在人员管理和执业资质审查方面存在明显缺陷。
一审判决中,永仁县人民法院认定原告经济损失共计332.5万元,医院按50%责任比例承担166.2万元,扣减医院先行垫付的16万元后,加上精神抚慰金,最终判决医院赔偿153.2万元。
原告方随后提起上诉,主张医院的无证行医属于根本性违法,应推定医院全责。
但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驳回了这一主张。
法院认为,虽然无证行医行为本身违法,但在本案中,医院的诊疗过错与患儿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程度需要通过科学的医学鉴定来判断,而非仅因违法行为本身就推定全部责任。
法院维持了一审关于50%责任比例的判决。
这起案件反映出当前基层医疗机构面临的多重挑战。
一方面,产科等高风险科室的诊疗规范执行不力,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后果;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在人员资质管理上存在监管漏洞,允许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工作,这既违反法律规定,也直接威胁患者安全。
此外,案件中医院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用的行为,虽然体现了一定的责任意识,但也说明医疗纠纷处理需要更加规范的程序。
从医疗管理角度看,这起案件为基层医疗机构敲响了警钟。
卫生健康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医护人员执业资质的审查;医疗机构则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法定资格。
同时,产科诊疗的规范化培训也应得到重视,以减少可预防的医疗事故。
每一起医疗纠纷背后,都牵动着生命健康与公共信任。
依法裁判明确责任边界,是对患者权益的守护,也是对医疗行业规范发展的促进。
以此案为鉴,基层医疗机构唯有把资质管理、流程规范、应急能力和质量控制落到实处,才能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更好回应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