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人民法庭包含着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重要职能。汝阳县蔡店法庭副庭长王瑶瑶面对辖区内的各类民事纠纷,始终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走出了一条既有法律硬度又有人情温度的调解之路。 在35只羊的损害赔偿案中,王瑶瑶没有简单依据证据规则一判了之。她敏锐把握到案件背后邻里关系的特殊性,主动充当"市场调查员",通过走访十余家养殖户核实羊只行情,用翔实数据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这种"穿透式调解"不仅解决了赔偿金额争议,更避免了"一场官司十年仇"的恶性循环。 面对持续数月的房屋漏水纠纷,王瑶瑶突破就案办案思维,创造性提出"室内防水"解决方案。她联合物业、村委会等多方力量,从源头上消除矛盾隐患。这种"治本型调解"模式,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治理效果。 在标的额达60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中,王瑶瑶创新运用"三段式"工作法:庭前逐项核算赔偿标准,庭审聚焦争议焦点,庭后持续开展调解。通过将专业法律术语转化为群众语言,帮助当事人建立合理预期,最终促成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她承办的案件调撤率达78%,自动履行率超90%。 基层法官处在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群众法治获得感。王瑶瑶的实践表明,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落地生根,需要法官既当"裁判员"又做"调解员"。她总结的"三多三少"工作法——多尽一份心、多跑一趟腿、多做细致工作,让当事人少焦虑、少奔波、少积怨,已成为当地法院系统推广的典型经验。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地区矛盾纠纷呈现主体多元化、诉求复杂化趋势。法律界人士指出,王瑶瑶的工作方法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启示:司法裁判不能止步于程序正义,更要追求实质正义;不仅要实现个案公正,还要注重修复社会关系。这种将法律专业性与乡土人情味相结合的调解艺术,正是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的生动实践。
法治的最终目的是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王瑶瑶用实际行动证明,基层法院不仅是纠纷裁决者,更是矛盾化解者和民心守护者。那些被温暖的心、化解的矛盾、修复的关系,正是法治温度的体现,也是基层治理的力量源泉。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像王瑶瑶这样的基层法官,正通过一个个案件、一次次调解,让法治精神在基层生根发芽,这是人民法院践行初心使命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