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德江荆角乡创新"四个一"机制 系统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问题:近年来,部分农村地区婚丧嫁娶、乔迁庆贺等事务中出现攀比和从众压力,彩礼不断抬高、宴席越办越大,“无事酒”借由各种名目增多。礼金负担与人情压力叠加,既挤占家庭在教育、医疗、生产诸上的必要支出,也容易引发邻里矛盾和社会焦虑。对基层治理而言,单靠宣传劝导往往难以形成长期约束,容易出现“一阵风”、反复回潮的情况。 原因:一是传统观念与面子心理叠加,部分群众将操办规模与家庭“体面”直接挂钩;二是规则不健全或执行偏软,以往对宴席范围、礼金尺度、车辆数量等缺少统一、可操作的标准;三是治理方式偏单一,群众参与不足,导致制度落地缺乏广泛认同;四是激励与约束不匹配,对践行新风者缺少看得见的正向回报,对违规操办者又缺少有效的公共监督与纠偏机制。 影响:高额彩礼和铺张宴席让一些家庭背上债务,影响子女教育与产业投入;人情往来被异化为“人情账”,削弱了邻里互助的初衷;大操大办造成资源浪费,也可能带来酒后纠纷、交通安全等隐患。更重要的是,若陈规陋习长期得不到治理,容易削弱基层社会对规则的认同,影响乡村治理效能和乡风文明建设,进而制约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对策:针对上述痛点,荆角乡以系统化思路推动“移风易俗”从倡导走向制度化治理,形成“四个一”机制闭环。 其一,以党建引领压实责任,构建“党委牵头、支部落实、党员带头”工作体系,将涉及的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村级考核,推动责任从“有人管”到“管得住”。执行层面,各村(社区)组建红白理事会和宣讲队伍,常态化开展入户宣传、院坝宣讲等,让文明新风有组织依托、有日常触达。同时,党员干部带头在婚丧嫁娶中简办,抵制高价彩礼,以“关键少数”带动群众转变观念,弱化攀比心理。 其二,把协商议事办到群众身边,增强制度的民意基础。荆角乡在部分村(社区)探索“文明实践+院坝协商”模式,围绕彩礼上限、宴席规模、人情往来等焦点问题,组织党员代表、村民骨干、长辈乡贤等共同参与,充分表达、讨论和协商,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算细账”形成可执行的共识。实践表明,当群众从“旁观者”转为“参与者”,规则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也更愿意彼此监督、共同遵守。 其三,用村规民约把共识固化为“尺子”。各村(社区)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对操办事项范围、宴席桌数、酒水香烟标准、迎亲车辆数量等作出明确约束,强调“可量化、可检查、可执行”。同时完善报备制度,推行红白事“一事一报备”,由红白理事会对关键环节跟踪督导,形成“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管理链。配套建立“红黑榜”等公示机制,对遵规守约者公开表扬,对违规操办者督促整改,以公开透明增强规则的约束力和公信力。 其四,以积分制激发内生动力。荆角乡推行积分管理,将环境卫生、孝老爱亲、志愿服务、抵制陈规陋习等纳入加分项,将乱堆乱放、破坏公共设施、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纳入扣分项,把倡导要求转化为“可记录、可评价”的行为指标,并通过积分兑换等方式让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回馈。积分机制与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监督相互衔接,既减少“讲人情”的治理尴尬,也推动文明行为从“要我做”转向“我愿做”。 前景:从治理逻辑看,“四个一”机制的关键在于打通价值倡导、群众协商、制度执行和激励约束,形成从观念更新到行为改变的完整链条。下一步,随着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制度执行的稳定性有望更提升:一上,通过常态化协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动态优化标准,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另一方面,依托红白理事会和公开公示机制强化基层自治,推动乡风文明与基层治理相互促进。若同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养老孝亲等方面的文明实践供给,移风易俗的成效将更可持续,乡村振兴的社会基础也将更加扎实。

从“大操大办”到“简办新办”,从“被动遵守”到“主动参与”,荆角乡的实践表明,“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在新时代乡村治理中,只有尊重群众主体地位、不断创新治理方式,文明新风才能真正扎根乡土。这不仅反映了治理路径的优化,也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具体实践,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