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的工作节奏要加快了,原来5个工作日才能决定接不受理案子,这回给压缩到2个工作日。要是

3月15日起,全国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的工作节奏要加快了,原来5个工作日才能决定接不受理案子,这回给压缩到2个工作日。要是事情清楚明白,调解工作还得立马跟上。万一调解不成,文化和旅游部能直接动用旅行社交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来帮游客垫付或先行赔付损失。比如旅行社要是关门大吉或赖账不履行合同,导致游客既花钱又在那干等着,就得用这笔钱补上食宿交通这一块儿的亏空。 这一套新规矩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文化和旅游部联手定下来的。这不是简单换个文件模板,而是一整套覆盖全国所有境内外、各地研学游还有一日游的硬核体系。合同里把购物点名称、地址、停留多久,还有自费项目的价钱和明细都得白纸黑字列清楚,在签合同时就必须由游客书面认可。签完字后,旅行社和导游如果还敢擅自加点购物或自费项目,每次都得赔游客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以前游客维权往往是单打独斗找签约的旅行社,这回不一样了。新合同里说了,如果地接社或者实际干活的那批人服务不到位,游客除了找签合同的旅行社,也能直接找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算账。相当于多开了几条维权通道,免得被那些人踢皮球。 新合同还把个人信息安全专门列了一章。除了履行合同必须的那些数据,旅行社不能随便搜集、使用或者卖游客的个人信息。像你的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这些东西,再也不是旅行社能随便拿捏的资产了。 去年国庆,李阿姨和老伴报了个999元的云南六日游。合同写着“纯玩无购物”,可导游把一车人直接拉进了玉石店逼着买东西。不买就甩脸色威胁要把他们扔半路。老两口怕出事花了三千多买了个镯子,回来一鉴定才值几百块。想去投诉吧,合同是手写的条款模糊不清,旅行社推给地接社,地接社又推给导游,折腾了半个月还是白费劲。 从3月31日开始,这种糟心事有了解决办法。以后导游要是敢强迫购物或者加钱加项目,你就直接按合同条款索赔;要是地接社服务不行也得管。报团的时候不管纸质的还是电子版的合同都得仔细看清楚,别被口头承诺忽悠了。行程中要是有人临时要求加点钱或者改路线,当场就可以拒绝;出门在外最好带上录音笔或者手机拍照留证据。遇到问题不用再找旅行社扯皮了,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者上全国统一的线上平台就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