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司法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随着城市商业综合体快速扩张,物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权责界定不清引发的合同纠纷不断增加。统计显示,2023年全市涉商办物业诉讼案件同比增长23%,已成为影响企业经营稳定的突出因素。 针对这个情况,德州中院梳理出三大症结:物业服务标准缺乏细化规范、纠纷调解渠道不畅导致诉讼堆积、市场主体法律认知存在偏差。这些问题不仅抬高企业维权成本,还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影响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活力。 为此,法院推出“四位一体”解决方案:机构设置上,联合住建部门成立实体化运作的物业纠纷化解中心,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实现行政监管与司法裁判衔接;审判机制上,组建资深法官领衔的速裁团队,对同类案件实行标准化审理;同时建立“示范诉讼+批量调解”模式,选取典型案件重点突破,带动同类纠纷批量化解。数据显示,试点期间类似案件调解成功率提升40%,平均审理周期缩短25天。 值得关注的是,该院注重源头治理,通过发布白皮书、开展“法律进园区”等活动,累计为20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风险诊断服务。这种前移司法服务的做法,既降低纠纷发生概率,也帮助企业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从政策衔接看,此次改革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呼应,其创新价值体现在三个维度:构建多元共治的纠纷解决格局,探索司法服务供给侧改革路径,形成可复制的市域治理经验。据悉,有关机制已纳入山东省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项目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德州中院将物业纠纷治理纳入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重要议程,既回应了市场主体的现实需求,也表明了司法机关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的探索。从纠纷化解到行业规范、从个案审理到系统治理,此路径表明,司法力量与行政监管的协同,正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支撑。期待这一机制持续完善,为更多地方提供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