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新规2月起施行 严管直播电商与平台规则 明确行为边界 保护消费者权益

近年来我国网络交易规模快速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突破15万亿元,同比增长12.3%。但随之而来的是平台规则不透明、直播带货虚假宣传、大数据杀熟等问题频发,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 两部新规从制度层面提出了系统解决方案。《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确立平台规则治理框架。新规要求平台在制定规则时公示征求意见、设置过渡期,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不合理收费等12类违规行为,并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同时将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处理等社会责任纳入平台义务。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则对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及服务机构分别设定了具体义务。新规要求直播营销明码标价,建立商品溯源机制,平台对直播间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从事服装直播的张女士认为,虽然价格透明化和选品核验制度短期内增加了运营成本,但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李教授指出,此次立法实现了三大突破:首次将平台规则纳入法治化轨道,首创直播电商全主体责任体系,建立了"信用惩戒+行政约谈"的双重约束机制。配套的全国统一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预计2026年一季度上线。

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需要清晰的规则和有力的执行;两部新规以平台规则和直播电商为重点,既设定了不可逾越的底线,也为合规经营指明了方向。只有把责任落实到平台、直播间、营销人员和服务机构的每一环,把协同监管贯穿于线索发现、证据收集和处置全过程,才能让线上消费更放心、市场竞争更公平,推动数字经济在规范中实现可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