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横跨亚欧大陆的特大金融诈骗案近日迎来司法终局。渭南中院2026年3月27日作出的刑事裁定书显示,以张青民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掺钨假黄金质押”手段,在2011至2016年间先后骗取陕西、河南等地四家金融机构贷款27亿余元。经查,约14亿元赃款经香港中转后流入塞浦路斯,用于购置高端房产和开展金融投资。案件侦办中,司法机关查明该团伙采取“三步走”模式作案:先将钨含量高达62%的假黄金条混入正规金库进行质押;再借助其控制的38家空壳公司拆分、转移资金;最后利用离岸金融中心完成跨境资产转换。2016年案发后,主要嫌疑人切断国内联系潜逃海外,给侦破与追赃带来较大难度。
跨境犯罪常试图利用地域分割制造“追责盲区”,用复杂交易掩盖资金来源,但法治不会因资产流向境外而止步;依法追缴并返还受害机构,既是对个案公正的落实,也有助于修复金融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持续完善制度、提升风控、强化国际协作,才能从源头压缩金融犯罪空间,让企图“洗白”的违法所得难以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