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世的那天晚上,他的再婚妻子把60万元转给了亲戚。因为这个原因,男子的子女把继母和那个亲戚告上了法院。2017年的时候,李某用现金给张某丙的妹妹夫王某支付了55万元购房款。张某丙和前妻生了两个孩子,分别是张某甲和张某乙。他们发现父亲重病的时候意识不清,继母王某就擅自把账户里的60多万元转到了妹夫李某的名下。他们认为继母侵犯了他们的继承权,所以多次找继母和妹夫沟通都没有结果,就把两人告到了法院。 上海闵行法院审理了这个案件,把这60多万元判给了子女继承。张某丙在2022年1月去世,去世前一天他的妻子王某把这笔钱转给了妹夫李某。法院认为这笔钱属于张某丙和王某的共同财产,应该分割一半给子女作为遗产。医院的记录显示张某丙去世前两天神志就不太清楚了,所以不能认定是他的真实意愿。而且王某和李某的陈述有矛盾之处,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钱是归还购房款的。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上海一中院,二审维持原判。现在这个案件已经生效了。李某和王某说转账是为了归还购房款,但是他们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这个说法。法院认为王某在丈夫病危的时候单方处分大额财产没有合理解释,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权益。所以一审判决王某把应继承的份额还给张某甲和张某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