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钱到底该谁出,其实法律有专门的说法,职工不一定得自己掏腰包。这里面大概有这么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初次鉴定。如果单位给职工交了社保,那这笔钱就直接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扣,职工个人不用管。要是单位没参保,那就得单位自己出。 第二种是对初次结果不服要再次鉴定。这时候先由申请人自己垫钱去申请。最后怎么算呢?要是结论改了,钱就从基金或者单位那里出,把申请人的垫付款退回去;要是结论没变,这笔钱就只能由申请人自己认了。 第三种是复查鉴定,也就是超过一年伤残情况有变化时。它的费用怎么出,参考再次鉴定的规则就行。 这几个环节里都有一个共同的点,就是钱到底谁付跟单位有没有参保、在哪个阶段鉴定、结论变没变有直接关系。职工最好提前弄清楚这些规则,别因为钱的问题耽误了鉴定,拿不到工伤待遇。 关于钱的数额和具体标准,各地不太一样,通常几百块左右,你可以去当地的人社部门问问。申请再次鉴定的时间也得把握好,一般得在收到结论后15天内提出,过了这个期限权利可能就没了。不管在哪个环节付钱,一定要让对方给你正规发票留着,以后好报销或者去要回来。 还有一种情况是该单位付钱但它拖着不给。这时候你可以先垫着钱把事儿办了,把票据收好。以后打官司或者仲裁的时候,一起找他们把这笔钱要回来就行。